海峡环保:关于获得财政补助的公告2018-12-14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71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财政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已分别签订的《福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
特许经营协议》、《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的有关规定,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中未包含污水处理服务增值
税及附加税费。公司实际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
经审定后可由市财政予以补助。
2018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福州市财政局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关于核拨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榕北海峡环保
有限公司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新增税赋补偿费的批复》(榕建公
用[2018]345号)向公司拨付的新增税赋补助资金31,006,257.53元
( 其 中 : 洋 里 污 水 处 理 厂 24,656,433.73 元 、 祥 坂 污 水 处 理 厂
4,370,769.92元、浮村污水处理厂1,979,053.88元)。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上述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所收到的上述补助资金影响本期利润
总额增加31,006,257.53元,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机构审
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 本年度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已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
31,930,124.94元,影响本期利润总额增加31,930,124.94元。除本次
获得的上述31,006,257.53元补助外,其余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
序号 发放事由 金额(元) 发放主体
福建省财政厅、福州市晋安区财
1 研发补助经费 109,900.00
政局
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闽侯
2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13,967.41
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17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补 闽侯县财政局、福州市晋安区寿
3 410,000.00
助资金 山乡人民政府财政所
4 最美单位庭院奖励经费 10,000.00 福州市晋安区园林局
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福州市财
5 专家工作站补助资金 280,000.00
政局、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6 纳税大户奖励金 100,000.00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小计 923,867.41 /
(本表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