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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8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

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以及2018年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

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一、 概述

    (一)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此外,2018年9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关于
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要求。根据前述通知及相关解读,

公司需对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列报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二) 2017年度,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

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时,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

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关于2018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规定,对于公司实际收

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

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因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具体

如下:

    1.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

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

资产”项目;

    (4) 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 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

  应付款”项目;

        (8)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

  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                                           调整后

 报表项目        合并            公司           报表项目           合并            公司

 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及应收
                                                               91,836,655.20   74,151,468.38
 应收帐款    91,836,655.20   74,151,468.38        账款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6,371,946.80   124,735,795.88

其他应收款    6,371,946.80   124,735,795.88

 固定资产    937,498,443.38 918,618,735.82

固定资产清                                      固定资产       937,498,443.38 918,618,735.82
                   -
   理

 在建工程    353,056,838.26 51,261,739.18
                                                在建工程       353,056,838.26 51,261,739.18
 工程物资          -

 应付票据          -                          应付票据及应付
                                                               152,155,601.55 57,406,017.01
 应付账款    152,155,601.55 57,406,017.01         账款

 应付利息      441,484.36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10,952,937.27   93,946,058.70

其他应付款   10,511,452.91   93,946,058.70

                                                管理费用       45,222,914.03   37,615,806.28
 管理费用    47,946,397.86   40,339,290.11
                                                研发费用        2,723,483.83    2,723,483.83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

       读》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具体报表的列报进行了修订并且对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于公司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从“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

       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                           调整变更后
       现金流量表项目
                                合并            公司             合并                公司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4,160,968.14    11,488,613.34    44,590,968.14    41,918,613.34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4,497,826.58   338,592,314.24   484,927,826.58   369,022,31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29,301,555.42   181,768,640.57   259,731,555.42   212,198,640.57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30,430,000.00    30,430,000.00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36,400.00    30,434,400.00       6,400.00         4,4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61,357,977.10 -388,966,188.80 -491,787,977.10 -419,396,188.80
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示项目变化,除上述项

       目变动影响外,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

       质性影响。

            2.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
关规定,本次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

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三类;

    (2)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

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

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 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

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 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 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

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准则的衔接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

融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

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

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上述新准则实施是公司按照财政

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合理的变更,该变更对公司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2017年颁发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2018年颁发

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