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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5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8年,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履行赋
予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各位委员依托专业知
识及执业经验,认真、审慎地发表相关意见及建议,积极开
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
会作如下报告: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由3名董事组成,
分别为潘琰女士、吴燕清女士、陈建华先生,其中潘琰女士、
陈建华先生为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的要求。主任
由具有专业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潘琰女士担任,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员的专业配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
主要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具体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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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

                                     2.《2017 年度财务报告》

2018 年 3 月 29 日    第二届第五次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018 年 4 月 20 日    第二届第六次   1.《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 年 8 月 20 日    第二届第七次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 年 10 月 17 日   第二届第八次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25 日   第二届第九次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 年 12 月 3 日    第二届第十次   1.《关于聘请 2018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年,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重点围绕监督、指导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把关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以及督导公
    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事项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审计委员会建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意聘请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作为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具有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
    验,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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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全程督导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对
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执业表现和工作成果
进行了总结评价,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3. 与审计机构召开审计交流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
成。
    (二)   指导内部审计和评估内部控制工作
    1. 指导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计划,并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各项重点工作的进
展情况,评价内部审计工作结果,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
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及时落实整改有关问题,并对公司审
计部有效运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2. 评估和指导内部控制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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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不断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相关制度、规范要求,强化对内控制
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促进内控体系与公司业务进一步融合。
    我们通过深入了解公司内控规范实施总体进展情况和
关键环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在此基础上从自身专业角
度出发,对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后续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意
见,指导公司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工作方法。
    (三)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并发表意见
    2018年,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报告,并先后召开会
议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
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公
司核心财经指标在各期的变化趋势,对变动比例较大或相对
异常的指标,并与公司经营层、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沟通,
提示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问题,认真审慎地对公司年度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发表意见,确保公司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准
确的反映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18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
充分履职,为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了积极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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