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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9-19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9-060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6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8]2095 号)文核准,海峡环保向社会公开发行 46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98.5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201.41 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对

海峡环保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
        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XYZH/2019FZA10236)。海峡环保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

        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     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        35,386.67                23,300.00

 2        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15,900.79                11,600.00

 3        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9,610.65                 8,600.00

 4      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3,473.53                 2,500.00

                     合计                              64,371.64                46,000.00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海峡环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已使用 26,878.31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8,340.85 万元(含

        利息收入)。

              三、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占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 45,201.41 万元的 9.96%)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并且
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

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

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峡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海峡环保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海峡环保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能够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