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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20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3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转股代码:191532            转股简称:海环转股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1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6,649,9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700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福建海峡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林志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286,649,900        100.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续聘 2019     5,179,412          100.00           0        0       0      0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29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3. 议案 1 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帆、王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