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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0-04-10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5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为20.06%,低于3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
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资金需求及业
务发展等方面,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
开拓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427,389,679.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3,6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26,100,209.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0.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
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30,140,323.79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7,389,679.69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
现金红利总额为26,100,209.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于环保行业,业务范围由传统的污水处理逐步向水环境
综合治理、固废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延伸。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和对污
染问题日益重视,国家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将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行业
的支持,行业投资仍将稳定增长,公用环保类项目投资普遍具有资金
需求大,投资周期长,回收稳定性强的特点。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以“系统规划、综合服务”的模式整体介入海西区域内的各
个新兴片区的环保市场,构建以产业运营为主体、环境咨询与产业投
资为两翼的战略格局。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0,550,658.48元,比上年同期增
长32.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30,140,323.79元,比上年
同期增长11.58%。2020年,公司“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
化利用项目”、“大丰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浮村污水厂二期项目”、“永泰县山水林田湖草水环境综合整治与
生态修复PPP项目”等多个在建和提标项目在持续推进,资金需求较
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满足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兼顾股
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
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发展等因素,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
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要求,制定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补充营
运资金需求。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为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
障,能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更能节约公司财务成
本,提高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9年年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实际
资金需求相吻合,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相关规定。虽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
关于“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要求,但公司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及保障股
东合理回报考量,结合项目建设以及业务版图扩大的需要,拟定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并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市场开拓及满足
营运需求。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
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拟
定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
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
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项目
建设、市场开拓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
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
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
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19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说
明会预告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