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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0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4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上午9:00在福州市晋安区
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吴宗鹤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
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
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427,389,679.69元。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450,003,61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26,100,209.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06%。在
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
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竞争地位需进一
步提升。虽然具备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来源,但随着在建工程及提标
项目的持续推进,资金需求量较大。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
兼顾公司股东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19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
配利润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公
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及所属控股企业2020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3亿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具体授信期限、授信方式均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
准。
    为便于办理融资相关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选择授信银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开具保函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
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下
现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
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
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
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