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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关于子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的公告2021-01-28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7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08.33万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
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法人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60.88万元;过去
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
联交易。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子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
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关联方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为浮村污水
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管网项目提供代建管理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
施工服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
    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水务”)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现任董事魏
忠庆先生兼任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规定,上述企业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5层
    3. 法定代表人:郑华
    4. 注册资本:陆仟万圆整
    5. 经营范围:水环境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开发,兼营代购代
销建筑材料。
    6. 公司部分工程的代建服务由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除此之外公司与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关系。
    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48,084.64万元,资产净
额为10,761.01万元,营业收入为155.29万元,净利润为-78.35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公司名称: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340号
    3. 法定代表人:肖友淦
    4.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
    5.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
园林古建工程、旅游规划、电力行业、路桥行业的设计(可从事资质
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
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项目代建、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岩土工程
勘察;工程测绘(以测绘资质证书为准);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
包;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
环保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给水排水技术、设备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
售;岩土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劳务类;城乡规划编制、设计、管理及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应用软件开发;产品销售代理、软件
运行维护服务;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
询;古建筑工程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机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绿化管理服务;花卉种植;工程勘察;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
理遥感信息服务;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其他未列明的工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公司部分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劳务服务由福州城建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除此之外公司与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其他关系。
     7.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2,712.53万元,资产净额
为12,594.35万元,营业收入为53,469.5万元,净利润为2,253.96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公司名称: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491号1号楼六层、七
层
     3. 法定代表人:郑华
     4. 注册资本:捌佰万圆整
     5. 经营范围:供排水设施运营维护及相关业务、管网系统排查
检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管道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
备安装工程等。
     6. 公司部分工程的施工服务由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
除此之外公司与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关系。
     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1,098.46万元,资产净额
为7,183.72万元,营业收入为14,213.43万元,净利润为1,291.15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一) 提供代建服务
     委托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代建服务,交易价格参
 照《关于调整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的通知》(发
 改法规[2015]613号)并进行下浮。
     (二) 提供施工服务
     委托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施工服务,交易价格参照结算
 审核价下浮后计取。
    (三) 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服务
    委托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服务,
 其中勘察服务及设计服务交易价格均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的规定下浮后计取;监理服务交易价格参照《建
 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
 定下浮后计取。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 代建服务
    1. 服务主体: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 交易价格:94.4万元
    3. 服务内容:本项目15公里管道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的代建
管理服务,从项目前期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具体包括:项目前
期工作;项目预算编制组织工作;办理建审手续,组织项目施工,组
织工程及设备采购招标活动;合同的洽谈与履约的监督管理;编制年
度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建设款项预审、审核工程结算
报告;组织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建设档案及工程相关资料移交、
工程保修管理、协助办理产权手续。
    4. 代建工期:从项目立项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完成为止。
    5. 支付方式:立项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建管理费的
20%;土建主体工程开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建管理费的30%;项
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建管理费的40%;质量缺陷责
任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10%代建管理费。
    (二) 施工服务(第一标段)
    1. 服务主体: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2. 交易价格:398万元
    3. 服务内容:包含从茶园路至浮村厂区DN400-DN600约1.2公里
污水压力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工作。
    4. 合同工期:30个工作日
    5.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
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或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审定后15个工作日内,按审定金额付至97%,
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3%质保金。
    (三) 监理服务
    1. 服务主体: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交易价格:66.03万元
    3. 服务内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安全、
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及其他监理规范规定的监理人在监
理服务期内应实施的其他监理工作。
    4. 监理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 支付方式:
    (1) 酬金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监理人向委托人申报当月酬金
(计算方式为:当月施工完成工程量的价款×80%×监理费用÷监理
费计费额-监理违约处罚金额)。
    (2) 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费按照施工合同价重新计取,调整
后的监理费用按照所监理工程进度实际完成比例分次支付至80%,工
程竣工结算和监理费结算经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
审核后付清余款。
    (3) 在每次申请付款前监理人须提供等额的 6%增值税专用发
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增值税率下调,
则中标人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相应发票,
若未能开具原适用税率相应发票的,应扣回相应税点的价款。
    (四) 勘察服务
    1. 服务主体: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交易价格:60.0万元
    3. 主要内容:包含新建改造dn300-dn1000污水管约15公里及配
套泵房改造的勘察工作。
    4. 勘察工期:60个工作日
    5. 支付方式:
    (1) 提交经图审的(如需)勘察成果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70%。
    (2) 经发包人财政审核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
行审核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发包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勘察费余款。
    (五) 设计服务
    1. 服务主体: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交易价格:89.9万元
    3. 主要内容:包含新建改造dn300-dn1000污水管约15公里及配
套泵房改造的设计工作。
    4. 设计工期:60个工作日
    5. 支付方式:
    (1) 设计人提交方案(初步设计文件)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设
计费的30%。
    (2) 设计人提交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根
据相关文件或规范,不需要图纸审查的除外)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
付至相应设计费的70%。
    (3) 结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后
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五、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实施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满足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生产运营需求,鉴于配套
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工期紧、难度大、协调事项多,本次委托关联方提
供劳务服务,主要考虑因素如下: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具
有丰富的排水管网建设代建经验,熟悉福州地区管网建设流程,便于
沟通相关单位进行水位调节,协调施工场地等工作;福州城建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排水管网建设设计和监理经验且在以往提
供服务过程中能够较好地执行合同约定;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具
有丰富的排水管网建设施工经验,熟悉福州地区地下的排水管网情
况,便于开展工程施工相关工作。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 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
将影响上述合同的正常实施。
    七、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进行此项关联交易并向董事会提交
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郑丽惠、沐昌茵、温长煌对此项关联
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1月27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
联交易,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合作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交易的定价参
考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峰女士、
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6名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1. 事前认可:“在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之前,我们对
公司提供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查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了充分有效沟通。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
公正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市场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
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2. 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合作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
市场交易原则进行的,合同中约定的交易定价机制客观公允,内容合
法、有效,交易条件及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
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关联方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
发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
司为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厂外配套管网工程提供代建管理及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服务并签署有关合同。”
    八、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60.88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
子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