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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1-28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8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资
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1,3000 万 元 。 截 至 公 告 日 前 , 公 司 已 实 际 为 其 提 供 担 保 余 额 为
6,354.58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海资公司股东福建喻新环保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喻新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为公司本次超出股权比
例部分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利推进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期项目
投资的工程建设,缓解资金压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海资公司拟向
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十年
期的固定资产贷款资金11,000万元,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
元)。根据合作银行融资评审要求,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公司作为海资公司控股股东,对海资公司具有控制权,且喻新公
司及其全体股东与公司签订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协议,为公司本次
超出股权比例部分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至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30 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 188 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
9#4 层
    法定代表人:程晶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1%股权、喻新环保持有 49%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建筑砌块制造;砖瓦制造;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砖瓦销售;建
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态保护
区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
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建筑用石加工(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
建设活动;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资公司总资产为 40,206.65 万元,
负债总额 27,747.42 万元,净资产 12,459.23 万元,营业收入 1,951.20
万元,净利润-620.04 万元,资产负债率 69.01%。(上述数据未经审
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自每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尚未签订)
    担保金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3,000 万元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
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推进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
用二期项目投资的工程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
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3,000 万
元人民币。根据合作银行融资评审要求,需公司为本次融资行为提供
全额担保。鉴于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股东福建喻新环保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为公司本次超出股权比例部分的担保提
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
响,同意公司本次为其提供全额担保。上述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为顺利推进晋安区益
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公司拟为福
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公司为被担
保方的控股股东且其股东福建喻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有效解决其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对合并
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担保金额为 0 元;公司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为 1.93 亿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0 元。上述累
计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7% ,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4.86%。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且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