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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海峡环保关于签署《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的公告2021-04-09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6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PPP项目合同”)属于日常经营性合同;
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估
算为18,250.27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
营期为28年。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项目实施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将产生积
极影响。


    2021 年 3 月 23 日,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发布《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1),披露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福州城建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社
会资本方”或“联合体”)中标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 PPP 项
目。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联合体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
福建省福州市签署《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合同》。
    一、 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福州滨海新
城空港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投标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在董事会审批
的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及报价区间内与非关联方福建一建集团有
限公司、关联方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福州滨
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投标并于项目中标后按 98.5%、1%、
0.5%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本次签署的 PPP 项目合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同背景和当事人情况
    (一) 合同背景情况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实施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
会资本方。
    (二) 合同方当事人情况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授权,作为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政府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
    乙方: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 合同主要条款
    (一) 合同名称: 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
    (二) 项目投资总金额:18,250.27万元。
    (三)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
运营期为28年。
    (四) 项目内容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5.0万
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土建工程、设备、仪表、自控工程、绿
化工程、配套水电工程、综合管线等。
    (五) 特许经营权
    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及合作范围内,甲方授予乙方对项目设施的经
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项目合
作期内不得将经营权出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给第三人。
    (六) 股权变更限制
    1.锁定期及例外情形
    自 PPP 项目合同生效的八年之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持有的项
目公司股权不得发生过转让等变更。锁定期内,如果发生以下特殊情
形,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允许发生股权变更:(1)项目融资方为
实现本项目融资项下的担保权利而涉及的股权结构变更;(2)经甲
方同意进行资产证券化等再融资活动,由此而导致股权变更的。
    2.锁定期满股权变更的限制
    股权受让方在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或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
的技术能力、财务实力、资格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以甲方指
定的第三方机构评定为准),并已经以书面形式明示,在其成为项目
公司股东后,承继股权转让方(即本协议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督促并确保项目公司继续承担
《PPP 项目合同》等合同文件项下的义务。在符合以上约定的前提下,
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则任意一方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
司股权。
    3.违反股权变更限制
    如果乙方发生违反股权变更限制的情形,无论是否为善意第三人
接收股权,该行为将直接认定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将有权提前解除
协议,并有权没收其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金额。
    (七) 收益来源
    本项目实行绩效考核和按效付费机制,甲方就乙方提供的运营服
务分别支付污水处理可用性服务费和污水处理运营维护服务费。
    (八) 项目融资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不少于纳入 PPP 项目的总投资估算的 20%,
总投资和项目资本金之间的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
以解决,以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九) 项目移交
    合作期限届满,甲方和乙方应成立移交委员会,商定具体移交方
式、移交程序和移交要求。在移交日,乙方应向接收人无偿、完整地
移交项目资产和相关权益。
    (十) 争议解决
    自本合同生效日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成立项目协调委员会。因解
释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由项目协调委员会进行协商
解决。项目协调委员会的一致决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项目协调委
员会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
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协议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正式生效。
    四、 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 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
将影响本协议的正常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