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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环保:海峡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09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本着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专业委员会职权。各位
委员依托专业知识及执业经验,认真、审慎地发表相关意见
及建议,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就2020年度
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公司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组成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由3名董事组成,
分别为郑丽惠女士、沐昌茵女士、林锋女士,其中郑丽惠女
士、沐昌茵女士为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的要
求。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郑丽惠女士担
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员的专业配置。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
主要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内容

                                           1.《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0 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19 年度财务报告》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
 2020 年 4 月 8 日    第二届第十四次会议
                                           5.《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从事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6.《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    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   1.《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
 2020 年 6 月 9 日     第三届第一次会议    案》
                                           2.《关于提名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 年 8 月 6 日     第三届第二次会议    2.《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1.《关于参与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 PPP
2020 年 9 月 23 日     第三届第三次会议
                                           项目投标的议案》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 年 10 月 21 日    第三届第四次会议
                                           2.《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重点
围绕监督指导公司年度审计、把关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
以及督导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方面开展工作。具体情况
如下: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审
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财务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期间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监督评价,认为:
审计小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较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现该所与公司之间存
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2.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全程督导2019年
年度审计工作,对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执
业表现和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评价,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
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 与审计机构召开年报沟通交流会
    报告期内,在审计机构进场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确定审计工作安排。在定期报告审
计期间,及时沟通交流、掌握审计进度,确保各项审计工作
的顺利完成。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
执行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过程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并持续关注相关问题后续整改情况。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认为:公司审计部相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
作认真负责,掌握公司动态,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
平,认真审阅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
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
重大错报情形,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和维护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监督,对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后续工
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指导公司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规
范实施的工作方法。经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
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结合经营实际不断优
化,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
交易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在执行关联交易前,遵照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的决
策权限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审批及信息
披露义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合法,价格客观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水
平,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职责。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行法规所赋予的各
项权利与义务,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精神,在保持专
业性和独立性的同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加强与公司外部
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公司董事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