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海峡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6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 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福建
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专
业委员会职权。各位委员依托专业知识及执业经验,认真、
审慎地发表相关意见及建议,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
作用。现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由 3 名董事组成,
分别为郑丽惠女士、沐昌茵女士、林锋女士,其中郑丽惠女
士、沐昌茵女士为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的要
求。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郑丽惠女士担
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员的专业配置。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
主要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聘请年度审计机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等事项,具体
如下:
                                   1.《关于子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2021年1月22日   第三届第五次会议
                                   的议案》。
                                   1.《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1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0年度财务报告》;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
2021年3月22日   第三届第六次会议   6.《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 伙 ) 从 事 2020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的 总 结 报
                                   告》;
                                   7.《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021年4月23日   第三届第七次会议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参与滁州项
2021年5月13日   第三届第八次会议
                                   目投标的议案》。
                                   1.《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7月30日   第三届第九次会议
                                   3.《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8月18日   第三届第十次会议   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
                                   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
                                   议案》。
2021年10月22    第三届第十一次会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日                议

2021年11月23    第三届第十二次会   1.《关于参与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城市管
     日                议          理综合体PPP项目投标的议案》。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重点
 围绕监督指导公司年度审计、把关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
 以及督导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方面开展工作。具体情况
 如下: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审
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财务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期间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监督评价,认为审
计小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较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现该所与公司之间存在
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2.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全程督导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对公司聘请的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执业表现和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评价,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 与审计机构召开年报沟通交流会
    报告期内,在审计机构进场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确定审计工作安排。在定期报告审
计期间,及时沟通交流、掌握审计进度,确保各项审计工作
的顺利完成。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
执行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过程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并持续关注相关问题后续整改情况。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认为:公司审计部相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
作认真负责,掌握公司动态,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
平,认真审阅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
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
重大错报情形,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和维护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监督,对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后续工
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指导公司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规
范实施的工作方法。经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
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要求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结合经营实
际不断优化,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