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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海峡环保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07-16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1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6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 目 的 累 计金 额为 人 民 币 19,071,898.07 元 。 公 司使用 募 集 资金
18,991,258.0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
资金。本次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
资金”的规定。本次置换事项经2022年7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1 号)
  文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158,415 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06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9,999,994.90 元,扣
  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股份登记费、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502,703,619.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22XMAA1015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海峡环保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36,889.29            30,000.00
 2     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 PPP
                                          18,250.27            16,000.00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60,139.56            51,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
  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
  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对上述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
     止,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 19,071,898.0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金金额
 1     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30,000.00                    122.25
 2     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 PPP
                                                    16,000.00                  1,784.94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

                    合计                            51,000.00                  1,907.19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18,991,258.0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先投入自筹
序号                    项目                                          本次置换金额
                                                  资金金额
 1      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122.25                   114.18
 2      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 PPP
                                                      1,784.94                 1,784.94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1,907.19                 1,899.13
        注:本次置换金额为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本次置换事项经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991,258.0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的规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福建海峡环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海峡环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峡环保
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
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
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991,258.0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
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
异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991,258.07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