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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9-10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2-03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深圳”)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先
   生拟对全资子公司华扬深圳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已实际为华扬深圳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拟对全资子公司华扬深圳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结果为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担保主体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具体的担保金额
等内容将根据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确定。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
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0T5F4X

    法定代表人:高翔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不含演出);企业形象策划。(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能源汽车
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扬深圳 100%股权,华扬深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华扬深圳总资产为人民币 12,916.05 万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1,892.4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5,285.00 万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1,713.87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023.61 万元,主
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1,943.8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9.3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华扬深圳总资产为人民币 16,701.03 万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5,563.1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5,454.7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137.85 万元,主
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7,689.5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14.24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对象华扬深圳资信状况良好。被担保对象华扬深
圳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
际担保金额等内容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就公司为下属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
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
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
(深圳)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 1 年。同意该授信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苏同先生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考虑了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8,066.1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7.7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公司全
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9 日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