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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2-09-2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录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   非累计投票议案

       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
       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事宜。

    二、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
开前 10 分钟到会议现场向大会秘书处办理签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
人须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办理登记手续:(1) 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2) 自然人股东凭
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经验证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方可领取会
议资料,出席会议。

    三、 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
表决;在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
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

    四、 股东出席大会,依法享有股东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有权采取必
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
及拍照。

    五、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
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本次会议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可进行大会
发言。

    六、 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做出答复或者
说明。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将在保密的基础
上尽量说明。

    七、 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或其代理人即进行表
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 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
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 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大会开始后将推选两名股东代
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由监事代表、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 参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
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
“√”,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或补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一)10 点 0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

                       2022 年 9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光华长安大厦 1 座 17 层

    五、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 会议主持人:苏同先生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公
司股东);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议程:
1.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2.     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     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4.     大会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5.     股东或其代理人逐项审议以下提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

        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
      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     股东发言和提问;

7.     股东或其代理人表决前述各项提案;

8.     工作人员计票和监票;

9.     现场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10.    复会,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11.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2.    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13.    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

14.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扬深圳”)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 1 年。该授信由公司及公司实际
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
披露。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0T5F4X

    法定代表人:高翔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不含演出);企业形象策划。(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能源汽车
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扬深圳 100%股权,华扬深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华扬深圳总资产为人民币 12,916.05 万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1,892.4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5,285.00 万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1,713.87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023.61 万元,主
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1,943.8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9.3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华扬深圳总资产为人民币 16,701.03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5,563.1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5,454.7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137.85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7,689.5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14.24 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
际担保金额等内容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就公司为下属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
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
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