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2-03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同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2 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2 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 1 年。同意该授信由
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具体事项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及《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且此担保无
需公司支付任何费用和提供反担保,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 1 年。同意该授信由
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以及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及《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为公司提供担保,且此
担保无需公司支付任何费用和提供反担保,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
限公司向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
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 1 年。同意该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需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
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事项无需再次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扬创想广告有限公
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
额度,授信期不超过 1 年。同意该授信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及《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且此担保无需公司及下属公司支付任何费用和提供反担保,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
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需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
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事项无需再次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