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3-04-2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机构。经审计,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1、中兴华出具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的财务、内部控制状况和经营
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2、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
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该审计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黄反之、王昕、张子君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