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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柯利达:柯利达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doc2022-05-28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2-3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2022年5月27日公
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以上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2022-027、2022-034)。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1年度财务指标,均未达到《激励
计划》设定的业绩目标,不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激
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条件”中关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相关规定,拟对第一期已授予但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另外,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
业市场环境和目前国内的疫情及其影响等因素,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
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
虑,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在征求激励对
象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
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对8名激励对象持有
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50万股进行回
购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450万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450万元,即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61,046.0158 万 股 减 少 为 59,596.0158 万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61,046.0158万元减少为人民币59,596.0158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6号
     2、邮编:215011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传真:0512-68257827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