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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派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5-24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从2019年6月13日延长至2020年6月13日。同


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


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
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管控上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同意将《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