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关于2020年至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21-01-20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1-004
债券代码:113543 债券简称:欧派转债
转股代码:191543 转股简称:欧派转股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派家居”)
●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集成”)为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天平架支行”)申请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
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等业务而签订的相关法律性文件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本保证
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欧派集成已实际为公司向各银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140,129 万元。
●本次担保无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 0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2021 年 1 月 19 日,欧派集成与工商银行广州天平架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欧
派集成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欧派家居拟向工商银行广州天平架支行申请办理发放人民币/外
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等业务而签订的相关法律性文件(以下称“主合同”)的
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本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确定 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至 2021 年对外担保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868,500 万元。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是基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可控,不会
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已经获得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欧派家居关于确定 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欧派家居关于确定 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欧派家居:
成立时间 1994 年 07 月 01 日
注册资本 42,017.0165 万元
实收资本 42,017.016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姚良松
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
家具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以审批机
经营范围
关核定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欧派家居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9.30(未审计) 2019.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30,180.38 1,481,387.41
负债总额 729,736.75 525,495.83
净资产 1,100,443.64 955,891.58
资产负债率 39.87% 35.47%
财务指标 2020 年 1-9 月(未审计) 2019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973,161.18 1,353,336.02
净利润 145,021.10 183,944.8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欧派集成与工商银行广州天平架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人:欧派家居
(二)保证人:欧派集成
(三)债权人:工商银行广州天平架支行
(四)担保金额及范围:
1、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 40,000 万元;
2、担保范围:欧派家居与工商银行广州天平架支行签署的主合同下全部债务,包括主债
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
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
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等)。
(五)保证期间:
自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 月 1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若主合
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
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
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
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
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
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
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68,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0.8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3,08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20%。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8,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63.6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2,957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4%。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 0。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欧派家居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