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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派家居:欧派家居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1-069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广
花三路 366 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姚良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独立董事储小平先生、秦朔先生、江奇先生采用通讯表决方
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总股本由 602,333,016 股变更为 609,151,948 股,注册资本由 602,333,016 元变
更为 609,151,948 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立即生效启用,
并同时废止旧章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4.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亿元(含 30.00 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5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2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7 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

                                          3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
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
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
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4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
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
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
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以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1     赎回条款


                                         5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2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
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
计算。


                                         6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当年回售条件首
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
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
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
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
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
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
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
除外)。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
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
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
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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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
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
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方式进行决
策: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生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
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事项;
       (5)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8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
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额
  1           欧派家居智能制造(武汉)项目                250,000.00            250,000.00
  2                 欧派创新设计大厦项目                   93,000.00             50,000.00
                        合计                              343,000.00            300,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事宜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8   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
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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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9   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资格条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
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欧派家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
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
主要包括:前次资金募集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前次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
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
的具体方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
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
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
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
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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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批准、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申报文件
和其他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3、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与之签署相关协议,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
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4、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
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7、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监管部
门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以及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募集
资金投向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
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
施或提前终止;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代表公司做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需、恰当和合适的
所有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方案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通
过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来提升对股东的回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
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个年度内,公司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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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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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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