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8-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家居”或“公司”)2022 年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欧派家居拟使用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2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0,000 张,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5,000,000
元后,余额人民币 1,995,000,000 元已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全部到账,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10220082 号)。公司已
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欧派家居智能制造(武
汉)项目”,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
决。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
体情况如下:
1
(一)投资品种的类型及要求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
(二)现金管理额度
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该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姚良松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
现金管理的有关手续,每笔现金管理不需要再单独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
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审
批内容进行,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
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决
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工作,并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2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
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业务实施前,公司财务中心需对金融机构及其发行产品进行事前预审,
确认入围的银行资质条件,对所有入围银行产品报价及风险水平优中选优,并报
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
5、公司财务中心以时间单位跟踪每一笔业务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
定期向总经理汇报业务情况,并报送董事会备案。
6、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和所购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
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综上,同意公司在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新增风险或不确定
性,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夏 祺 李 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