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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0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及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发表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我们与公司高管层、中介机构的沟通、现场调
研及基于自身专业能力的判断,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对任何公司提供对
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
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内幕交易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或公司利益的情
况,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