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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通股份: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0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2 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

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于团叶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事项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
                                                                      通过
                            报告及摘要》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
             第三届董事                                               通过
                            务决算报告》
             会审计委员
2018-4-10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会 2018 年第                                             通过
                            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次会议
                            《关于坏账损失的议案》                    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通过
             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
2018-4-24                                                             通过
             会 2018 年第 季度报告》
             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
2018-8-13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通过
             会审计委员
             会 2018 年第
             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通过
             会审计委员     的议案》
2018-8-21
             会 2018 年第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通过
             四次会议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18-10-24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会 2018 年第
             五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
                            《关于批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会审计委员
2018-11-21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     通过
             会 2018 年第
                            计报告的议案》
             六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计划、范围、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勤

勉尽责地完成财务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

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认

真审阅了内部审计 2018 年度工作总结和 2019 年度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予以落实,指导内部审计部门

有效的运作,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财务报告能真实

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实际运作符合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工作。2019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监督、指导职能,

持续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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