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 次会议将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 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 核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对于该等事项的介 绍,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 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