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
际控制人金生光、金生辉关于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金生光、金生辉于近日办理完成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分别将其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80.0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 万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中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质押为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00.30 万股,金生光、金
生辉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0,803.9438 万股、4,244.8996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7.0097 %、10.6122%。本次补充质押后金生光、金生辉
分别累计质押 10,803.00 万股、2,510.96 万股,累计质押数分别占
其持有公司股数的 99.9913%、59.1524%,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073%、
6.27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青海金
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
马金龙合计持有公司 23,173.11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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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质押 19,760.03 万股,累计质押数占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数的 85.2714%、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997%。
二、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金生光、金生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会采取
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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