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能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19-04-26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意见:
    1、对于会计政策变更,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2、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对能
科特控(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科特控”)未来发展前景及价值认可所
做的选择。该笔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收购能科特控 30%股权。
    3、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事项,我们认为: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是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合理结果,上述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4、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事项,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对经营范围
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公司经营范围。(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付立家                      石向欣                      杨晓辉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