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收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收购子公司能科特控(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科特控”,
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是公司基于对能科特控未来发展前景及价值认可所做的选择。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能科特控的经营发展情况,加强风险管控,减少投资过程中的
不确定性因素,降低投资风险,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
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3、由于公司交易对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正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
公司部分员工参与,其中孙俊杰为公司副总裁。公司基于审慎的原则,将该合伙企
业认定为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该笔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付立家 石向欣 杨晓辉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