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阅,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竺伟先生、阴向阳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经营 与发展。竺伟先生、阴向阳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竺伟先生、阴向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付立家石向欣杨晓辉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