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关于请做好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增发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之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印发的《关于请做好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 发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已收悉,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与发行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会计师北京天 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认真地进行了逐项落 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告知函回复的字体说明: 告知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如无特别说明,本告知函回复中使用的名词释义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招股说明书》一致。 1-2 目录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 4 问题 2:关于收入确认 ........................................................................................... 17 问题 3: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 25 问题 4:关于应收账款 ........................................................................................... 30 问题 5:关于现金分红 ........................................................................................... 37 问题 6:关于小股东占款 ....................................................................................... 48 问题 7: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49 问题 8:关于股权质押 ........................................................................................... 52 1-3 问题 1: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申请人本次公开增发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其中基于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拟使用 1.34 亿元、 高端制造装配系统解决方案 0.76 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0.9 亿元。请申请人 进一步说明:(1)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高端制造装配系统解决 方案项目的具体资金使用情况,研发支出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变 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2)在相关领域是否具备明确的技术、人员、市 场基础,是否有项目实施经验,是否存在研发失败风险。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 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1、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高端制造装配系统解决方案项目 的具体资金使用情况,研发支出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1)募投项目的具体资金使用情况 ①基于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 本项目总投资为 17,946.91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 1,600.00 万元,安装工程 费 80.00 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 72.24 万元,研发费用 9,200.00 万元,无形资产 及其他 5213.50 万元,预备费 96.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685.17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设备购置费 1,600.00 8.92% 1,600.00 11.94% 安装工程费 80.00 0.45% 80.00 0.60% 工程建设及其他 72.24 0.40% 72.24 0.54% 研发费 9,200.00 51.26% 6,434.26 48.02% 无形资产及其他 5,213.50 29.05% 5,213.50 38.91% 预备费 96.00 0.53% - - 流动资金 1,685.17 9.39% - - 1-4 总投资 17,946.91 100.00% 13,400.00 100.00% 根据公司规划,由于该募投项目公司已经进行了一定前期研究和储备工作, 项目实施阶段中的研发费均为开发阶段的投入,公司计划根据相关研发制度和财 务管理制度,对其进行资本化,若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公司将计入当期费用。 因此,根据公司规划,上述投入中,除流动资金和预备费外,均为资本性支 出,合计金额为 16,165.74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13,400 万元,均投资于资 本性支出部分,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因此,本项目中不存在以募集资金投入非 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各项投资中,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及其他为公用投资,研发 费和无形资产购置主要根据本募投项目下属各个细分平台的实际需求进行投资, 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A.设备购置费 经初步估算,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总计1,600.00万元。主要建设的配套等设 备,设备购置费用根据询(报)价、或参照近期同类设备的订货价水平确定。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单价(万元) 总金额(万元) 1 笔记本电脑 220 1 220 2 传感器 600 0.3 180 3 scada 数据采集设备 24 50 1200 合计 844 - 1600 B.安装工程费 该项目的安装工程费根据行业及专门机构发布的安装工程定额、取费标准进 行估算。设备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为:设备安装工程费=设备原价×安装费费率。 经估算,该项目的安装工程费约 80.00 万元。 C.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各项费用科目的费率或者取费标准估算。本项目工程建 设其他费用 72.24 万元。 D.研发费用 1-5 本项目下属各个细分平台的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研发费用 占比 基于数字孪生的研发协同平台 1,500.00 16.30% 基于数字孪生的制造生产协同平台 1,210.00 13.15% 基于数字孪生的运维协同平台 1,690.00 18.37% 基于模型的系统工程支持平台 1,580.00 17.17% 适应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分析平台 1,580.00 17.17% 适应产品全生命周期的 VR/AR/MR 展示平台 1,040.00 11.30% 协同平台的云部署方案 600.00 6.52% 合计 9,200.00 100.00% 上述各个平台的具体构成详见本题回复之“(2)研发支出具体构成”相关 回复内容。 E.外购无形资产及其他 本项目下属各个细分平台的外购无形资产及其他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外购无形资产及其他 占比 基于数字孪生的研发协同平台 1,201.00 23.04% 基于数字孪生的制造生产协同平台 1,400.00 26.85% 基于数字孪生的运维协同平台 1,073.50 20.59% 基于模型的系统工程支持平台 421.00 8.08% 适应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分析平台 400.00 7.67% 适应产品全生命周期的 VR/AR/MR 展示平台 418.00 8.02% 协同平台的云部署方案 300.00 5.75% 合计 5,213.50 100.00% 该等外购无形资产主要为公司在国内向西门子、甲骨文等软件厂商采购各类 的工业软件及模块,公司主要根据相关软件产品的公开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F.预备费 预备费分为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两部分。该项目基本预备费费率按计提 1-6 标准计算,基本预备费共计 96.00 万元。根据当前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当前建 设期价格上涨指数为零,涨价预备费为零。 G.流动资金估算 铺底流动资金为全部流动资金的 30%,经估算正常年所需铺底流动资金为 1,685.17 万元。 ②高端制造装配系统解决方案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 10,839.13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795.00 万元,设备购置 费 3,200.00 万元,安装工程费 160.00 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 481.34 万元,研发 费用 3,400.00 万元,无形资产及其他 800.00 万元,预备费 239.7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1,763.09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筑施工费 795.00 7.33% 795.00 10.46% 设备购置费 3,200.00 29.52% 3,200.00 42.11% 安装工程费 160.00 1.48% 160.00 2.11% 工程建设及其他 481.34 4.44% 481.34 6.33% 研发费 3,400.00 31.37% 2,163.66 28.47% 无形资产及其他 800.00 7.38% 800.00 10.53% 预备费 239.70 2.21% - - 流动资金 1,763.09 16.27% - - 总投资 10,839.13 100.00% 7,600.00 100.00% 根据公司规划,由于该募投项目公司已经进行了一定前期研究和储备工作, 项目实施阶段中的研发费均为开发阶段的投入,公司计划根据相关研发制度和财 务管理制度,对其进行资本化,若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公司将计入当期费用。 因此,根据公司规划,上述投入中,除流动资金和预备费外,均为资本性支 出,合计金额为 8,836.34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7,600 万元,均将投资于资 本性支出部分,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因此,本项目中不存在以募集资金投入非 1-7 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各项投资的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A.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主要为现有厂房,主要为厂房的装修和相关配套,该项目建筑工程 费 795.00 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建筑面积 建造单价 投资额 1 厂房 3552.66 0.2111 万/平方米 750 2 配套附属工程 300 0.15 万/平方米 45 小计 795.00 B.设备购置费 经初步估算,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总计 3200.00 万元。主要建设的配套等设 备,设备购置费用根据询(报)价、或参照近期同类设备的订货价水平确定。 设备数 单价 总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台) (万元) (万元) 1 调姿定位试验台架 西门子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1 300 300 2 三坐标测量机 海克斯康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1 120 120 3 激光跟踪仪 美国自动精密工程公司 1 144 144 4 其它测量设备 三峰、哈量等 1 50 50 5 起吊设备 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6 15 90 6 电动装配工具 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5 15 75 7 手动装配工具 世达工具(上海)有限公司 4 5 20 8 装配工作站 上海淞杰科技有限公司 5 38 190 9 定位器测试工作站 上海思进科技有限公司 1 180 180 10 卧式加工中心 山崎马扎克(中国)有限公司 1 380 380 11 立式加工中心 山崎马扎克(中国)有限公司 1 120 120 12 五轴加工中心 山崎马扎克(中国)有限公司 1 260 260 13 摇臂钻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 15 30 14 普通铣床 北京北一数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 15 30 15 平面磨床 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 1 20 20 16 生产专用工装 上海君屹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 12 240 1-8 17 叉车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4 25 100 18 专用摸具 上海模具厂有限公司 16 6 96 19 关节臂测量机 海克斯康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2 40 80 20 调姿平台校准仪 南京马波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 120 120 21 氦检设备 柯马(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1 320 320 22 压差试漏仪 上海思进科技有限公司 2 30 60 23 机器人工作站 上海库卡机器人有限公司 2 22 44 24 仓储设备 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1 40 40 25 转运设备 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1 15 15 26 专用工装 昆山凯宫机械有限公司 6 12 72 27 做线、压线工具 北京赛方德科技有限公司 1 4 4 合计 - - 3200 C.安装工程费 该项目的安装工程费根据行业及专门机构发布的安装工程定额、取费标准进 行估算。设备安装工程费计算公式为:设备安装工程费=设备原价×安装费费率。 经估算,该项目的安装工程费约 160.00 万元。 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建设投资中除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以 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主要根据各项工程费用的一定比率进行估算。经估算,该项目的本项目工程建设及 其他为 481.34 万元。 E.研发费用 本项目的研发费用为 3,400.00 万元,主要为研发人工投入、委托系统开发和 样机定制等,公司主要根据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公开市场价格进行测算,具体构成 及测算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之“(2)研发支出具体构成”相关回复内容。 F.无形资产及其他 本项目的无形资产及其他购置投入为 800.00 万元,主要为外购的设计软件、 有限元分析软件及仿真软件等,公司主要根据相关软件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1-9 G.预备费 预备费分为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两部分。基本预备费=(工程费用+工 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费率,该项目基本预备费费率按计提标准计算, 基本预备费共计 239.70 万元。根据当前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当前建设期价格 上涨指数为零,涨价预备费为零。 H.铺底流动资金测算 铺底流动资金为全部流动资金的 30%,经估算正常年所需铺底流动资金为 1,763.09 万元。 (2)研发支出具体构成 ①基于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 本项目下属各个细分平台的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研发费用 占比 基于数字孪生的研发协同平台 1,500.00 16.30% 基于数字孪生的制造生产协同平台 1,210.00 13.15% 基于数字孪生的运维协同平台 1,690.00 18.37% 基于模型的系统工程支持平台 1,580.00 17.17% 适应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分析平台 1,580.00 17.17% 适应产品全生命周期的 VR/AR/MR 展示平台 1,040.00 11.30% 协同平台的云部署方案 600.00 6.52% 合计 9,200.00 100.00% 上述各个平台的研发费用为人力资源成本,公司主要根据各个平台的开发需 求以及公司现有同类员工的人力成本进行测算,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A.基于数字孪生的研发协同平台 1-10 序号 职务或岗位 拟招聘员工(人) 人均工资(万元/年) 合计(万元) 1 项目经理 1 50.00 50.00 2 项目管理办公室 2 15.00 30.00 3 方案架构师 2 45.00 90.00 4 业务顾问 3 35.00 105.00 5 系统工程师 5 30.00 150.00 6 开发工程师 13 25.00 325.00 小计 26 - 750.00 建设期合计 - - 1,500.00 B.基于数字孪生的制造生产协同平台 序号 职务或岗位 拟招聘员工(人) 人均工资(万元/年) 合计(万元) 1 项目经理 1 50.00 50.00 2 项目管理办公室 3 15.00 45.00 3 方案架构师 0 45.00 - 4 业务顾问 2 35.00 70.00 5 系统工程师 3 30.00 90.00 6 开发工程师 14 25.00 350.00 小计 23 - 605.00 建设期合计 - - 1,210.00 C.基于数字孪生的运维协同平台 序号 职务或岗位 拟招聘员工(人) 人均工资(万元/年) 合计(万元) 1 项目经理 1 50.00 50.00 2 项目管理办公室 2 15.00 30.00 3 方案架构师 3 45.00 135.00 4 业务顾问 5 35.00 175.00 5 系统工程师 6 30.00 180.00 6 开发工程师 11 25.00 275.00 小计 28 - 845.00 建设期合计 - - 1,690.00 D.基于模型的系统工程支持平台 职务或岗位 拟招聘员工(人) 人均工资(万元/年) 合计 项目经理 1 50.00 50.00 1-11 项目管理办公室 2 15.00 30.00 方案架构师 2 45.00 90.00 业务顾问 4 35.00 140.00 系统工程师 6 30.00 180.00 开发工程师 12 25.00 300.00 小计 27 - 790.00 建设期合计 - - 1,580.00 E.适应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分析平台 职务或岗位 拟招聘员工(人) 人均工资(万元/年) 合计(万元) 项目经理 1 50.00 50.00 项目管理办公室 2 15.00 30.00 方案架构师 2 45.00 90.00 业务顾问 4 35.00 140.00 系统工程师 6 30.00 180.00 开发工程师 12 25.00 300.00 小计 27 - 790.00 建设期合计 - - 1,580.00 F.适应产品全生命周期的VR/AR/MR展示平台 序号 职务或岗位 拟招聘员工(人) 人均工资(万元/年) 合计(万元) 1 项目经理 1 50.00 50.00 2 项目管理办公室 3 15.00 45.00 3 方案架构师 2 45.00 90.00 4 业务顾问 2 35.00 70.00 5 系统工程师 3 30.00 90.00 6 开发工程师 7 25.00 175.00 小计 18 - 520.00 建设期合计 - - 1,040.00 G.协同平台的云部署方案 序号 职务或岗位 拟招聘员工(人) 人均工资(万元/年) 合计(万元) 1 项目经理 1 50.00 50.00 2 项目管理办公室 0 15.00 - 3 方案架构师 1 45.00 45.00 1-12 4 业务顾问 2 35.00 70.00 5 系统工程师 2 30.00 60.00 6 开发工程师 3 25.00 75.00 小计 9 - 300.00 建设期合计 - - 600.00 ②高端制造装配系统解决方案 本项目的研发费用为 3,400.00 万元,主要为研发人工投入、委托系统开发和 样机定制等,公司主要根据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公开市场价格进行测算,具体构成 及测算情况如下: A.研发人工投入明细 序号 职务或岗位 拟招聘员工(人) 人均工资(万元/年) 合计(万元) 1 主管 1 50.00 50.00 2 项目经理 2 30.00 60.00 3 主管工程师(机械) 2 40.00 80.00 4 主管工程师(电气) 2 40.00 80.00 5 主管工程师(软件) 2 40.00 80.00 6 机械工程师 6 25.00 150.00 7 电气工程师 3 30.00 90.00 8 开发工程师 2 30.00 60.00 小计 19 - 600.00 建设期合计 - - 1,200.00 B.样机定制、研发物料及委托开发等研发投入明细 单价 总金额 序号 名 称 供应商 数量(个) (万元/个) (万元) 1 噪声分析系统 非标定制 1 80.00 80.00 2 NVH 测试 非标定制 1 120.00 120.00 3 频谱分析 安捷伦 1 8.00 8.00 4 WR/AR 系统 上海交通大学 1 40.00 40.00 5 对接装配样机 非标定制 1 650.00 650.00 6 实验材料 1 - 1 150.00 150.00 7 发动机装配样机 非标定制 1 360.00 360.00 8 实验材料 2 - 1 160.00 160.00 9 研发物料 - - - 155.00 10 委托开发服务 非标定制 - - 477.00 合计 - 8 - 2,200.0 1-13 (3)研发支出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研发支出占比较高主要系智能制造行业特点 和项目自身投资内容和实施需求所致。 “基于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主要致力于通过公司自身的研 发,建立服务制造业企业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软件。项目本身以软件产品 开发为主,所需设备主要为笔记本电脑、数据采集设备电子设备等,设备投资较 少,安装简易,同时项目不涉及土地、房屋购置及工程建设,同时,智能制造属 于多学科交叉的新兴技术前沿,该项目以基于模型的系统工程技术(MBSE)、 大数据分析及 VR/AR/MR 技术为支持,包含整体系统架构的构建和对各类工业 软件及模块的应用开发,研发人员需要具有较强的软件开发能力和丰富的智能制 造业务实践经验,要求较高,因此本项目的研发投入占比较高。 “高端制造装配系统解决方案”项目属于软硬件高度融合的数字化产线项 目,涉及各类定制化的机床、装配工具、测量仪器等大型设备的购置和建设安装, 硬件投入较高。同时,有别于传统的自动化产线,该项目形成的数字化产线包含 装配工艺方案的设计和生产系统的开发,除了高水平的自动化生产线外,更关注 数据链,强调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透明和过程可控,通过构建现场网络、布设 各种传感器、采集并记录生产数据等方法建立实物数字化产线,并通过虚拟工厂 和实物工厂的集成,最终向客户提供发动机的数字化装配生产系统。因此,该项 目的实施过程中包含了大量生产工艺、产线设备、仿真测试及装配管理系统的开 发投入。因此,该项目的研发投入和设备投资占比较高。 综上所述,“基于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项目和“高端制造 装配系统解决方案”项目属于多学科交叉的新兴技术前沿领域,研发支出占比较 高主要系项目本身投资内容和项目实施需求所致,具有合理性。 (4)是否存在变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基于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项目和 “高端制造装配系统解决方案”项目中,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设备购置安装、建 筑施工、无形资产购置、研发投入等项目,不存在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备费或 1-14 铺底流动资金的情况。 其中,“基于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 ”项目的研发支出为 9,200.00 万元(其中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 6,434.26 万元);“高端制造装配 系统解决方案”项目的研发支出为 3,400.00 万元(其中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为 2,163.66 万元)。该等项目的研发支出中,主要为研发人员工资、样机定制、 研发物料及委托开发等,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部分该等研发支出根据相关专利、 软件著作权等研发项目成果的形成、转化情况,计入相应的无形资产。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前,公司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基础技术研发和储备 工作,公司本次的研发投入为相关技术在募投项目中的具体结合和产品应用,包 括针对具体产品形态、具体应用场景和具体下游市场的技术和产品开发,主要属 于开发阶段的研发投入。相关研发投入所形成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资产,将能 够直接应用于公司针对该等市场的产品和服务中,直接为公司带来相应的经济效 益。同时,相关研发投入能够有效进行核算,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投入所形 成的研发成果,将能够有效转化为公司的无形资产。 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研发业务的立项、过程管理、 验收等关键控制环节,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应 用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各类专利 46 项,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 144 项。公司将严格根据现有研发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 度,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费进行资本化,对于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项目研发费, 将计入项目实施期的当期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基于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 同平台”项目和“高端制造装配系统解决方案”项目中,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设 备购置安装、建筑施工、无形资产购置、研发投入等项目,不存在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预备费或铺底流动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已经进行详尽的前期市场调研、 基础技术研发和储备工作,本次募投项目中的研发支出主要为开发阶段的研发投 入,并且其研发成果能够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公司将根据相关研发管理制度和 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费进行资本化,公司不存在变相以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15 2、在相关领域是否具备明确的技术、人员、市场基础,是否有项目实施经 验,是否存在研发失败风险 “基于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项目和“高端制造装配系统解 决方案”项目分别隶属于公司智能制造业务板块中的软件系统及服务单元和数字 化产线单元,公司自 2015 年进入智能制造领域,技术、人员、市场基础和项目 实施经验方面均有良好积累。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针对市场前景和发展战略加强人才及研发投入,融合 最新的数字化技术和行业实践,推出技术状态管理、流程驱动、一体化工艺设计 等一系列解决方案。如在以生产过程管理为核心的纵向集成业务解决方案方面, 公司深入研究军工行业产品装配和机械加工等生产模式,推出了以订单拉动的弱 节拍数字化生产线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同时也为客户打造了实时、全面、可视的 制造协同管理平台,实现产品制造全生命周期的信息交互,资源共享和能力协同,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 8 项发明专利、24 项实用新型专利 和 144 项软件著作权。 在人才储备方面,公司拥有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均拥有智能制造及智能 电气行业及企业管理实际经验。除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以外,公司重视人才的 力量,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拥有员工 542 名,且员工结构合理,研发人员占比达 50%以上,满足未来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 在市场基础及项目实施经验方面,经过持续的耕耘和成功的项目实施经验, 公司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其中包括中航工业集团、中国商飞、中国兵器工业 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船舶重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华为、联想、中 国一汽等行业龙头企业,并实施联想制造数字孪生项目、中石油油气开发数字孪 生项目等示范型项目,该等客户普遍为所在领域的行业龙头,具有较高的品牌知 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通过对上述知名客户的服务和智能制造示范性项目,不但为 公司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后续持续服务的空间,也在其行业、区域内树立了 良好的示范效应,为公司的市场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尽管公司在技术、人员、市场基础等方面均进行 了良好的储备,但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智能制造领域是多学科交融的前沿技术 1-16 领域,若公司不能及时跟进并掌握技术前沿的最新动态,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新技术标准、新问题加强研发力度,实现创新突破,则可能出现研发进度滞 后、甚至研发失败进而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针对该等情况,公司已在招股 说明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相应的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紧紧围绕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及产业政策,实行智能制造、智能电气双 轮驱动战略,经过了细致、深入、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最终确定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实施后,将对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但 是,一方面,由于项目生产经营期较长,期间宏观政策环境的变动、行业竞争情 况、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市场容量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智能制造领域是多学科 交融的前沿技术领域,若公司不能及时跟进并掌握技术前沿的最新动态,针对项 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技术标准、新问题加强研发力度,实现创新突破,则可能 出现研发进度滞后、甚至研发失败进而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另外,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募集资金未能按时到位、实施过程中发生延迟实施等不确定 性事项,也会对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较大影响。”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支出占比较高主 要系相关项目自身投资内容和项目实施需求所致,具有合理性,项目不存在以募 集资金变相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发行人在募投项目相关领域具备明确的技术、 人员、市场基础,并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同时,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 对研发失败的风险进行了相应提示。 问题 2: 关于收入确认。申请人智能制造业务报告期高速增长,且毛利率逐年上升。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智能制造业务的收入分别为 971.55 万元、10,360.31 和 21,833.96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40.30%、46.09%和 51.07%。2017 年智能 电气业务收入较 2016 年下降 9,132.15 万元,降幅 41.60%,2018 年有所恢复, 1-17 请申请人:(1)进一步说明智能制造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和毛利率逐年上升的原因 及合理性;(2)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各年智能制造业务前五大客户变化较大的原 因及合理性,与申请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各年收入确认和回款情况;(3) 结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和行业投资放缓等影响政策和因素、行业数 据,以及申请人采取的结构调整、进口替代等措施,进一步说明智能电气业务报 告期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行业不利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请保荐机构和申请 人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1、智能制造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和毛利率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1)智能制造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与服务 16,512.18 75.63% 10,085.09 97.34% 916.33 94.32% 测试台建设与服务 4,504.80 20.63% 275.21 2.66% 55.21 5.68% 数字化产线建设与服务 816.99 3.74% - - - - 智能制造业务合计 21,833.96 100.00% 10,360.31 100.00% 971.55 100.00%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业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971.55 万元、 10,360.31 万元和 21,833.96 万元。 随着新一轮工业革命席卷全球,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新一轮产业升级已成为 全球制造业突破瓶颈、实现进一步发展的主要路径。基于对智能制造产业未来良 好市场前景的判断,2016 年以来公司加快核心团队建设和人才储备,全面完善 市场渠道布局和生态圈建设,加大技术产品研发升级力度,随着公司智能制造业 务架构的逐步完善和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2017 年公司智能制造业务中的软件 系统与服务单元呈现爆发式增长,导致当期公司智能制造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增 长 9,388.76 万元,增长幅度为 966.37%。同时,随着公司创新能力和综合服务能 力的不断提升,公司智能制造业务下的其他业务单元也逐步实现突破,2018 年, 1-18 公司智能制造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21,833.96 万元,其中,软件系统与服务板块实 现销售收入 16,512.18 万元,同时测试台建设与服务、数字化产线建设与服务等 业务单元也实现快速增长,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4,504.80 万元和 816.99 万元。测 试台建设与服务主要是为航空、汽车等行业客户建设测试设备及相应的测试系 统,满足产品研发及生产过程中对发动机、减速器等机械设备的强度、功率、性 能进行物理、半物理仿真试验的需求。2017 年,公司测试台建设与服务仅为对 南昌航空大学提供的相关服务,金额为 275.21 万元;2018 年公司测试台建设与 服务业务取得良好进展,为中国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国际航空发 展有限公司等提供服务,其项目金额大,收入金额大幅增加至 4,504.80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1,536.86%。 整体来看,智能制造业务已经逐步成为公司最重要的业务增长点和利润来 源。 (2)智能制造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产品类型 对毛利 对毛利 对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率贡献 率贡献 率贡献 软件系统与服务 56.05% 42.39% 45.38% 44.18% 40.90% 38.57% 测试台建设与服务 27.02% 5.70% 72.12% 1.92% 30.42% 1.73% 数字化产线建设与服务 79.83% 2.99% - - - - 智能制造毛利率 51.07% 51.07% 46.09% 46.09% 40.30% 40.30% 注:各产品对毛利率的贡献=各产品毛利率×各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智能制造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0.30%、46.09% 和 51.07%,随着收入的上升毛利率呈上升趋势,这主要在于公司智能制造业务 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主要提供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服务,其规模效应对业务毛 利率的提升明显。 具体来看,2017 年智能制造业务毛利率为 46.09%,较 2016 年增加 5.79 个 百分点,主要在于智能制造业务逐步进入发展增长期,软件系统与服务收入及毛 利率均呈上升趋势,其对毛利率的贡献较上一年度增加 5.61 个百分点,带动智 1-19 能制造毛利率上升。公司智能制造以软件系统与服务为主,系以 PLM、MES、 ERP 等软件为基础进行系统集成和应用开发为客户构建数字化研发、生产管理、 资源管理的系统平台及环境,2017 年软件系统与服务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9,168.76 万元,增长 1,000.59%,规模化优势带动毛利率的提高。 2018 年,公司智能制造业务继续呈现快速增长,较 2017 年增长 110.75%, 除软件系统与服务外,公司测试台建设与服务和数字化产线业务亦取得良好进 展。其中,2018 年测试台建设与服务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毛利率较 2017 年有 所下降,主要系 2017 年测试台建设与服务仅为对南昌航空大学提供的相关服务, 金额为 275.21 万元,2018 年公司测试台建设与服务业务取得中国商用航空发动 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等业务订单,实现销售收入 4,504.80 万元,相关订单金额较大,但毛利率较低,导致 2018 年测试台建设与 服务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2018 年公司的数字化产线建设与服务取得突破,满 足了市场的需求,毛利率较高。 在公司智能制造业务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受益于规模效益及数字化产线建设 等业务的突破,2018 年智能制造毛利率较 2017 年增加 4.98 个百分点,这一方面 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服务能力的增强,与客户谈判实力增加,带动服务价格 的提高;另一方面,目前公司的智能制造业务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软件系统与服务 业务,其营业成本主要系各类工业软件及模块,而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 司研发形成的应用系统及集成方案,一定程度上在同一行业及领域的项目中能够 重复应用,因此随着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智能制造业务会呈 现明显的规模化效益特点,收入规模越大、毛利率越高、盈利能力越强。 2、报告期内各年智能制造业务前五大客户变化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申 请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各年收入确认和回款情况 (1)智能制造业务前五大客户构成变化的合理性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业务前五大客户的构成情况如下: 1-20 单位:万元 占当期营 时间 智能制造业务前五名客户 销售额 业收入比例 连云港杰瑞深软科技有限公司 2,962.76 13.57% 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1,802.35 8.25%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788.56 8.19% 2018 年 北京中科希望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910.87 4.17% 北京京航计算通讯研究所 897.88 4.11% 合计 8,362.42 38.30%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798.28 17.36% 北京动力机械研究所 987.34 9.53% 连云港杰瑞深软科技有限公司 984.49 9.50% 2017 年 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572.92 5.53% 西门子工业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565.66 5.46% 合计 4,908.69 47.38%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37.61 86.21% 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51.28 5.28% 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 45.60 4.69% 2016 年 北京机电工程研究所 18.87 1.94% 四川虹信软件有限公司 14.26 1.47% 合计 967.62 99.60% 报告期内,公司的智能制造业务主要为向制造企业提供以先进软件系统为基 础的整体解决方案服务,不同于一般软件系统,智能制造软件系统具有初始投资 较大,系统较为复杂,与用户联系紧密的特点,系统上线后,客户的使用周期较 长,短期内不会进行大规模的重复投资,后续主要向公司采购升级、运维及培训 等服务。 受上述业务特点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业务的前五大客户中,除了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杰瑞深软科技有限公司和中航商用航空发动 机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他客户存在一定变化。 而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的信息化专业支撑 机构,连云港杰瑞深软科技有限公司系中船重工集团下属专业信息化公司,这两 家公司及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集团内分子公司众多,不同分子 1-21 公司均存在智能制造业务的实施需求,导致报告期内这三家客户对公司的采购金 额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业务的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智能制造业务收入确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智能制造业务的收入成本确认方式如下: A.提供产品 若根据合同约定,仅向客户提供软件系统或产线设备,无需提供项目实施、 安装、调试等服务的,公司向客户交付软件产品(永久性许可序列号)及/或硬 件设备,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存货成本。 B.提供产品及相关的系统集成等实施服务 若根据合同约定,公司除提供软件系统或产线设备外,还提供系统集成、安 装、调试等项目整体实施服务的,公司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取得客户的验收报告 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项目存货成本。 C.提供服务收入 若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系统维护、运营管理等服 务,合同明确约定服务期限的,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进度确认收入; 合同明确约定服务成果需经客户验收确认的,公司在提供服务后,取得客户验收 凭证后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3)智能制造业务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业务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智能制造业务前五名客户 销售额 当期回款额 连云港杰瑞深软科技有限公司 2,962.76 3,670.86 2018 年 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1,802.35 535.50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788.56 1,024.65 1-22 北京中科希望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910.87 - 北京京航计算通讯研究所 897.88 285.53 合计 8,362.42 5,516.54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798.28 1,025.10 北京动力机械研究所 987.34 343.00 连云港杰瑞深软科技有限公司 984.49 212.00 2017 年 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572.92 193.50 西门子工业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565.66 183.80 合计 4,908.69 1,957.40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37.61 305.50 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51.28 18.00 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 45.60 24.17 2016 年 北京机电工程研究所 18.87 6.00 四川虹信软件有限公司 14.26 15.12 合计 967.62 368.79 注:上表中当期回款额为公司当期收回对应客户款项的总金额。 由上表可知,公司智能制造业务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的可回 收性较强。 3、智能电气业务报告期大幅波动的原因、合理性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气业务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21,880.88 万元、12,543.00 万元和 18,961.46 万元,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5.75%、54.77%和 46.48%。2017 年较 2016 年下降 9,132.15 万元,降幅为 41.60%。 2017 年,公司智能电气业务下滑幅度较大,一方面主要系公司的智能电气 业务的下游客户集中在石化、钢铁、矿冶等行业,该等行业受去产能和行业投资 放缓等因素的影响,对智能电气设备的需求有所下降所致。2016 年初,中央财 经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根据相关会议精神,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面临着不可忽视的结构性失衡。“供需错位”已成为阻挡中 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最大路障:一方面,过剩产能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转型的一大 包袱。另一方面,中国的供给体系与需求侧严重不配套,总体上是中低端产品过 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针对这一现象,中央明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 1-23 杆、降成本、补短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石化、钢铁、矿冶等领域是我 国的传统支柱产业,但也是我国产业结构性失衡的重灾区,重复投资、产能过剩、 产能效率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因此,石化、钢铁、矿冶等领域也是供给侧改革 推进的重点领域,2016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2016]6 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 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要求从 2016 年开始,用 5 年时间再压减粗钢 产能 1 亿-1.5 亿吨;同月,国务院发布[2016]7 号《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 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从 2016 年开始,用 3 至 5 年的时间,再退出 产能 5 亿吨左右、减量重组 5 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随着各地相关 去产能政策的逐步出台,石化、钢铁、矿冶等行业的投资大幅放缓,导致 2017 年对公司智能电气设备的需求有所下降。 另一方面公司自 2015 年开始发展智能制造业务,实行智能制造、智能电气 双轮驱动战略,面对智能制造良好的市场发展机遇,公司对智能制造业务的投入 逐步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智能电气业务的资源投入。 为应对下游行业景气的变化,公司也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将智能电气业务的 研发和市场开拓重点逐步转移到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更好的高压变频设备等 产品上来。通过公司不懈的努力,公司在高压变频器、高压软启动电气装备取得 良好突破,满足了国内市场需求,实现了对相关领域进口设备的替代,如自主研 发的“20MW 级变频及电能质量综合装置”,通过了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与中国 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组织的国家级鉴定,被认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了国内空 白,达到了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西气东输项目的多个站点得到应用,使得 当期销售额大幅增加。同时,2018 年以来,石化、钢铁、矿冶等领域的供给侧 改革初见成效,迈入新的阶段,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相关行业景气有所回升,受 此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2018 年公司智能电气业务营业收入上涨迅速,涨幅 51.17%,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长期来看,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未来将坚持智能制造、智能电气 双轮驱动。公司的智能电气业务将基于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和技术资源,保持高 压变频器、高压软启动、有源滤波器等业务上技术优势和系统集成能力,持续加 强大功率变频器和工程型变频器在采矿、冶金、油气管道、钻井平台等市场拓展 1-24 力度。同时,随着我国对节能减排、制造业转型升级相关的各项产业政策出台, 电能质量及能耗管理在我国石化、钢铁、矿冶等传统行业中应用的不断深化,公 司的智能电气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4、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业务收入大幅增 长和毛利率逐年上升主要系发行人创新能力、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和业务规模效应 所致,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智能制造业务前五大客户变化较大主要系智能制造 业务特点所致,相关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各年回款状况良好;报告期 内,智能电气业务波动主要系下游领域去产能、行业投资放缓的影响,公司采取 产品结构调整、进口替代等措施,有效应对了相关市场冲击,智能电气业务具有 良好的发展前景。 问题 3: 关于前次募投项目。申请人 2016 年 10 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79 亿元分别用于四个项目,其中“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升级项目”、“电 能质量治理组合装置产业化项目”、能源管理平台项目均发生不同程度的变更。 请申请人: 1)进一步说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发生变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2)募集资金项目发生变更的决策及信息披露情况,相关 项目选定及实施是否谨慎、投资决策是否稳健;(3)“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 目”实际投资金额大幅低于计划投资金额的原因,项目未实现预计效益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1、进一步说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发生变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项目 的最近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91 号文核准,能科股份于 2016 年 10 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7,896.39 万元,用于“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业化项 目”、“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升级建设项目”、“电能质量治理组合装置产业化项 目”和补充运营资金等四个项目。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建 1-25 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 募集资金实际投 募投项目 投资占比 项目变更情况 资额 资额 变更项目部分 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 4,900.00 4,091.83 83.51% 生产线部分地 业化项目 点和主体 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 提前终止实施 2,600.00 1,375.03 52.89% 发升级建设项目 项目 电能质量治理组合装 1,700.00 1,538.97 90.53% - 置产业化项目 补充运营资金 8,696.39 8,696.39 100% - 上述四个募投项目中,截至 2019 年 3 月末, 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业化项目” 和“电能质量治理组合装置产业化项目”建设工程均已施工完毕,生产设备处于 调试阶段,目前正进行工程结算和项目审计闭项工作。同时,“高端电气传动装 置产业化项目”和“电能质量治理组合装置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额占 计划投资额的比例分别为 83.51%和 90.53%,主要在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合理 利用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政策,部分货款尚未支付所致。 除此之外, 公司原募投项目中,“高端电气传统装置产业化项目” 变更了 部分产品生产线的建设地点和实施主体,将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 司的控股子上海能传,实施地点由公司变更至上海能传位于上海的工厂;“能源 管理平台软件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于 2018 年 10 月终止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 1,278.76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现说明如下: (1)“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业化项目”变更情况 2016年12月公司变更了“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业化项目”部分产品生产线 的建设地点和实施主体,将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上海 能传,实施地点由公司变更至上海能传位于上海的工厂。本次变更以“高端电气 传动装置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对上海能传进行增资的方式实施,增资金额 1,833.33万元,同时由上海能传的另一自然人股东陈晓棣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 金额1,500.00万元。除此之外,“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业化项目”无其他任何变化, 1-26 未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向等。 变更情况 募投项目 项目产品 建设地点 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 实施主体 高压大功率软 北京房山区房 高端电气传 发行人 - - 启动装置 山工业园 动装置产业 高压大功率变 北京房山区房 上海市临港奉 化项目 发行人 上海能传 频调速装置 山工业园 贤 5 号厂房 “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业化项目”变更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充分利用已有设 施,避免重复建设,上海能传现已在上海临港产业区奉贤园区拥有现代化厂房, 厂房占地面积 4,080 m,厂房规模满足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生产需要;另一 方面在于上海能传产业制造区位优势明显,上海临港产业区规划合理,基础配套 设施齐全,变更后实施地点处于临港奉贤园区核心区域,距离自由贸易区15公里, 同时厂区能够确保项目500KVA的电力,交通与环境优势明细。同时,上海作为 长三角经济中心,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一,便利于开展华东、华中等地区业 务开展,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全国的营销能力,提升公司在市场竞争力。 (2)“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为研发项目,计划建设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 发中心、能源管理测试中心和能源管理服务中心,形成能源管理平台。鉴于“能 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立项于 2013 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考虑到行 业技术发展和产品转型升级的需要及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在原有智能电气业务 基础上发展智能制造业务,智能制造逐渐成为公司研发投入重点,加上近几年来 的持续研发投入,目前已有的管理研发平台研发能力、服务能力以及定制化开发 设计能力已经能满足智能电气所需的研发活动的展开的需求,公司终止实施“能 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升级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1,278.76 万元(含募集资金 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项目发生变更的决策及信息披露情况,相关项目选定及实施是 否谨慎、投资决策是否稳健 (1)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业化项目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7 2016年12月公司变更了“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业化项目”部分产品生产线的建设 地点和实施主体,将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上海能传, 实施地点由公司变更至上海能传位于上海的工厂。与此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上述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 见,公司亦及时公告披露了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和持 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投资建设“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业化项目”目的在于实现高端电气传动 装置的自主化生产,将原有使用外购定制的高压变频器和高压软启动器替换为公 司自主生产的设备,降低成本,不断提高公司智能电气业务的定制化能力,实现 智能电气业务产品的升级与替代。受限于配套能力,公司智能电气业务与客户签 署具体项目合同后,公司需要根据客户及解决方案的需求,向供应商提交采购订 单,采购各类机电设备、成套组件和电子元器件等。随着业务的发展及智能电气 进口替代战略的推进,对公司的整体解决方案研发设计能力、集成配套能力及项 目实施能力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此,公司经审慎研究建设“高端电气传动装 置产业化项目”,新建高端电气传动装置生产线,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目 前,公司自主研发的“20MW 级变频及电能质量综合装置”,通过了中国机械工 业联合会与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组织的国家级鉴定,被认定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了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西气东输项目的多个站 点进行应用,为未来持续增长奠定良好基础。 (2)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10月终止实施“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升级 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278.76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补充流动资金。与此 同时,独立董事就“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业化项目”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公司亦及时公告披露 了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为研发项目,其建设目的在于建设能源管理 平台软件研发中心、能源管理测试中心和能源管理服务中心,形成能源管理平台。 1-28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终止“能源管 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导致该项目未实现效益。公司一直注重研发投入,研发 支出逐年快速上升,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 8 项发明专 利、24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144 项软件著作权,促进了智能制造和智能电气业务 的发展,智能制造和智能电气双轮驱动战略取得良好进展。2018 年公司营业收 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增长 78.12%和 32.93%。因此,公 司终止“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为股东 创造价值,其项目选定及实施谨慎、投资决策稳健。 3、“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幅低于计划投资金额的 原因,项目未实现预计效益的原因 “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600 万元,项目建 设期为 18 个月。截至 2018 年 10 月末,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375.05 万元, 其中以研发中心大楼建设和无形资产投入为主,其中建筑工程费 491.60 万元、 无形资产投入 524.00 万元。鉴于“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立项于 2013 年,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考虑到智能电气行业技术的发展,特别是随着 2017 年智能 电气业务的大幅下降,面对公司产品转型升级的需要及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加 上目前公司已有的管理研发平台研发能力、服务能力以及定制化开发设计能力已 经能满足智能电气所需的研发活动的展开的需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费用,公司终止了 “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的项目建设。因此,由于 项目的提前终止,“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实际投资额低于原计划投资金 额,结余募集资金 1,278.76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这导致 该项目未实现效益。 虽然公司终止了“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但公司一直注重研发投入, 研发支出逐年快速上升,促进了智能制造和智能电气业务的发展,智能制造和智 能电气双轮驱动战略取得良好进展,智能制造业务已成为公司主要盈利增长点和 利润来源。公司终止“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 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为股东创造价值,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29 4、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1)发行人 “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业化 项目”变更原因在于充分利用已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和完善全国产业布局,充 分利用上海经济中心的区位优势; “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变更在于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的调整,目的在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除此之外,发行人其他募投项目“高端电气传动装置产业化项目”和“电能质量 治理组合装置产业化项目”建设工程均已施工完毕,生产设备处于调试阶段,目 前正进行工程结算和项目审计闭项工作。(2)发行人募投项目选定及实施谨慎、 投资决策稳健,部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持续督导机构已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时亦及时公告披露了相关董事会 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3)发行人终止 “能源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项目”的项目建设,结余募集资金 1,278.76 万元(含募 集资金利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这导致该项目未实现效益。这是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和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为股东创造 价值,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问题 4: 关于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的应收款项余额持续上升,且账龄 1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占比较高。请申请人说明:(1)1 年以上应收款项的主要形成 原因和真实性,是否存在重大坏账风险;(2)报告期各期的期后回款情况及坏账 核销情况;(3)结合主要欠款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进一步说 明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是否充分计提。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发表核查意 见。 回复: 1、1 年以上应收款项的主要形成原因和真实性,是否存在重大坏账风险 (1)1 年以上应收款项的主要形成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1-3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应收款项 48,717.35 41,863.02 40,298.02 其中:应收账款 45,978.41 34,927.57 35,080.90 应收票据 1,753.76 6,215.93 4,784.88 其他应收款 985.18 719.52 432.24 营业收入 40,795.42 22,903.30 22,852,43 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 119.42% 182.78% 176.34% 其中: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112.70% 152.50% 153.51% 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例 4.30% 27.14% 20.94% 其他应收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2.41% 3.14% 1.8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逐年增加,但随着公司智能制造业务发展迅速,2018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公司应收款项的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大幅下降。 公司应收款项由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构成。其他应收款金额相 对较小,应收票据的期限均在 1 年以内,因此公司 1 年以上应收款项主要为应收 账款。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智能电气和智能制造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智能电气 智能制造 应收账款总计 占比 1 年以内 14,534.53 14,392.71 28,927.25 55.49% 1-2 年 6,119.07 2,317.24 8,436.31 16.18% 2-3 年 7,794.32 - 7,794.32 14.95% 3-4 年 5,513.20 - 5,513.20 10.58% 4-5 年 840.89 - 840.89 1.61% 5 年以上 615.96 - 615.96 1.18% 应收账款余额 35,417.96 16,709.95 52,127.91 100.00%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52,127.91 万元,其中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 款余额 23,200.67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比 44.51%,其主要为智能电气业 1-31 务客户的款项,占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90.01%。公司 1 年 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比例较大,主要系公司智能电气客户集中于石油化工、钢铁 冶金、煤炭矿山、航空装备等行业,受 2016 年以来石油化工、钢铁冶金、煤炭 矿山等周期性高耗能行业景气度下滑的影响,上述行业客户付款进度有所减缓, 致使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时间延长。另一方面,公司主要客户为大中型国有企业和 民营企业客户,普遍实行资金预算管理,回款速度相对较慢。 (2)1 年以上应收款项的真实性 公司销售合同一般约定合同签订后预收 30%货款,客户收货验收后支付剩余 货款,如合同约定有质保期,则待质保期满后支付最后 10%货款。公司应收账款 金额确认均以验收确认单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为基础,受下游行业周期及客户 自身的预算安排影响,公司 1 年以上应收款项的金额较大。 公司每季度末与客户定期对账,并取得客户对账确认函,且每年度末,对公 司各期期末的重要应收账款进行集中对账,客户确认债权。审计机构北京天圆全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要主要应收账款对象进行了函证、对重要客户 进行实地访谈、对各期末余额较大应收账款期后收款情况进行核查,核对了原始 凭证(如销售合同、出库单、到货单、验收报告、银行回单等)、并对重要客户 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关系进行了核查等,未发现发行人 应收款项存在异常。因此,公司 1 年以上应收款项是真实的。 (3)1 年以上应收款项是否存在重大坏账风险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3,200.67 万元,其 中 1 年以上应收账款前 10 名客户合计余额为 14,373.59 万元,占公司 1 年以上应 收账款 2018 年末余额比例为 61.9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年以上应收 1 年以上应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性质 销售产品/服务 账款坏账准 收账款余额 备余额 变频调速控制系统 1 北京中电凯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 软件、能源管理系 3,429.16 628.95 统 富利恒自动化工程技术(北京) 上市公司子 能源管理系统、软 2 2,382.15 332.25 有限公司 公司 启动 1-32 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 3 国有企业 变频器 2,276.00 527.47 有限公司 功率变换系统有源 4 北京西威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 2,115.00 302.50 整流控制软件 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5 上市公司 能源管理系统 986.59 122.66 司 6 山东联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 软启动、变频器 669.40 66.94 变频调速控制系统 7 北京中电森源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 665.00 94.75 软件 动力驱动系统、测 8 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651.20 195.36 试台 智能制造软件与服 9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 612.25 61.23 务 10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主风机启动装置 586.84 293.42 合计 - - 14,373.59 2,625.52 注:北京中电凯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电森源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的终端客户主要 为大型发电企业,公司对山东联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山东钢铁、莱芜钢铁 等大型钢铁企业工程项目。 由上表可知,公司 1 年以上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 业,这类客户经营状况良好,应收账款质量较高,但回款速度较慢。上表中公司 1 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前 10 名客户均回函确认了截至 2018 年末其与公司的往 来余额。 综上所述,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政策,注重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 工作,但由于目前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客户普遍实行资金预算管理的特 点,付款审批和支付流程较慢,并不能严格按合同约定账期按时支付货款,存在 实际收款期大于信用期的情形,但期后均基本可以收回,因此公司应收账款整体 坏账风险较小。 2、报告期各期的期后回款情况及坏账核销情况 (1)报告期各期的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1-33 单位:万元 期末应收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1-3 回款 年份 合计回款 账款余额 回款 回款 月回款 占比 2018 年 52,127.91 不适用 不适用 8,845.19 8,845.19 16.97% 2017 年 39,856.75 不适用 16,656.08 1,551.93 18,208.01 45.68% 2016 年 39,939.30 18,193.43 6,981.51 698.03 25,872.97 64.78%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应收账款的收 回比例分别为 64.78%、45.68%和 16.97%。 报告期内各期末前十大应收账款对象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期末应收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年份 客户名称 合计回款 号 账款余额 回款 回款 1-3 月回款 1 山东联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3,852.62 1,195.14 1,195.14 2 北京中电凯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3,429.16 - - 3 上海崛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952.47 2,952.47 2,952.47 4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645.43 - - 富利恒自动化工程技术(北京)有 5 2,382.15 - - 限公司 2018 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 不适用 不适用 年 6 2,276.00 - - 限公司 7 北京西威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2,115.00 - - 8 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1,265.29 - - 9 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1,258.72 - - 10 山东优宁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213.28 260.00 260.00 合计 23,390.11 4,407.61 4,407.61 1 北京中电凯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4,806.00 1,376.84 1,376.84 富利恒自动化工程技术(北京)有 2 2,462.15 80.00 80.00 限公司 3 北京西威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2,460.00 345.00 345.00 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 4 2,276.00 - - 限公司 2017 5 山东联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1,768.90 不适用 1,768.90 1,768.90 年 6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36.90 1,024.65 1,024.65 7 北京明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553.00 1,053.00 200.00 1,253.00 8 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1,428.03 844.17 844.17 9 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55.59 369.00 369.00 10 连云港杰瑞深软科技有限公司 939.86 939.86 939.86 合计 20,686.43 7,801.43 200.00 8,001.43 2016 1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333.60 5,333.60 - - 5,333.60 1-34 年 2 北京中电凯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4,007.20 731.20 1,376.84 - 2,108.04 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 3 2,170.60 671.26 - - 671.26 限公司 富利恒自动化工程技术(北京)有 4 2,078.57 117.92 80.00 - 197.92 限公司 5 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1,706.50 177.48 844.17 - 1,021.65 6 北京明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553.00 - 1,053.00 200.00 1,253.00 7 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30.85 481.85 369.00 - 850.85 8 北京西威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1,230.00 100.00 345.00 - 445.00 9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1,161.50 623.50 - - 623.50 10 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87.48 545.92 229.35 - 775.27 合计 21,659.30 8,782.73 4,297.36 200.00 13,280.10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公司前十大应收账款对象金额占当期应收 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4.23%、51.90%和 44.87%,主要客户均正常经营且在期 后陆续回款。 (2)报告期内坏账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均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因公司客户主要为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司能够及时获知该等客户 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信息,该等客户经营状况良好,虽回款周期相对较长, 但应收款项质量良好。报告期内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主要客户进行了 函证,绝大部分客户均回函确认了相关的应收款项。因此公司应收款项无明显的 坏账迹象,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坏账核销处理。 3、结合主要欠款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进一步说明应收 款项的减值准备是否充分计提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相对集中,应收账款对象主要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 业。报告前内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中,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 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杰瑞深软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中船重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均属于大型国有企业, 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对北京中电凯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的销售产品终端 用户主要为大型发电企业,对山东联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山 1-35 东钢铁、莱芜钢铁等大型钢铁企业工程项目,向上海崛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销售 的充电设备主要用于连霍高速服务区和首都机场,这类销售一般采用背靠背付款 的形式,终端客户主要为大型国有企业,违约风险较低。因此公司客户的应收账 款质量较高,虽然回款速度较慢,但期后均基本可以收回,应收账款整体坏账风 险较小。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智能电气业务客户,特别是 1 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中智能电气业务客户占比超过 90%,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坏 账计提政策与智能电气行业公司具有可比性。智能电气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公司的 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动力源 奥特迅 能科股份 1 年以内 1% 0.5 年内 0%、0.5 年-1 年 5% 5% 1-2 年 3% 10% 10% 2-3 年 5% 20% 15% 3-4 年 30% 30% 30% 4-5 年 50% 5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注:动力源主要产品为直流电源、交流电源、高压变频器及综合节能服务、 新能源汽 车配套产品业务等;奥特迅主要产品为智能一体化电源设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和电能质量 治理设备。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智能电气行业上市公司相近,与奥特迅相近, 高于动力源,计提比例相对谨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4、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销售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获取 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情况,以及应收账款的组成;获取了应收 账款明细账及账龄分析表,抽查记账凭证、收款凭证、银行进账单等资料,检查 了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及回款情况;对期末余额较大或本期销售额较大客户进行函 证,对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访谈;获取了发行人编制的销售收入明细统计表,检查 了销售收入明细统计表中记录的销售客户发生额与应收账款明细账相关项目的 发生额是否一致;获取了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明细表,统计回收金额及回收比例, 分析期后回款的合理性;通过获取发行人客户的工商资料、互联网搜索等方式对 1-36 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查阅了发行人销售合同,获 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的变化情况;获取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的公开信息,分析其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坏账计提政策及坏账计提比例情况, 并与发行人进行了对比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1)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大中型国有企业和 民营企业,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资信情况较好,公司 1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真实; 2016 年以来受石油化工、钢铁冶金、煤炭矿山等周期性高耗能行业景气度下滑 和客户资金预算管理等因素的影响,上述行业客户付款进度有所减缓,致使公司 应收账款回款时间延长;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期后存在陆续回款的情形,1 年期 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逐年下降,由 2016 年的 54.58%下降至 2018 年的 44.51%, 应收款项可回收性良好,不存在重大坏账风险;(2)发行前主要欠款方资金实力 较强,相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人保持着良好的应收账款水平与坏账计提计政 策,报告期内坏账计提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 5: 关于现金分红。报告期各期申请人现金分红金额逐年下降。请申请人说明: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情况,是否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申 请人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申请人《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报告期内申请人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的计算依据;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各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 配的协议约定;相关约定及利润分配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请保荐 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情况,是否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如下: 1-37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具备分红条件(当年盈利 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考虑下属子公司当年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 现金流等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公司应督促各下属子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 50%。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 项目除外)。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 支出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或者净资产的 30%,且绝 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1-38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一般不超过一年。公司董事会还可以根据公司当期 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董事会、监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因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就不进 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 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 露。 (3)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1-39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60 日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 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 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规定。具体对照表见反馈意见问题 8 相关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通知》(上证公字[2013]1 号) 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 础。”能科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20%”。符合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2、申请人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申请人《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40 公司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额/当年 现金分红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 当年实现的母公 年度 母公司可供分配 (含税) 东的净利润 司可供分配利润 利润 2016 年 2,271.20 4,238.47 10,249.68 22.16% 2017 年 681.36 3,814.82 3,042.40 22.40% 2018 年 510.98 5,071.11 692.72 73.77%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之(五)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为“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三十。”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463.58 万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 润(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74.80 万元)的比例为 79.17%,符合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章程》中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2.16%、22.40%和 73.77%,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能科股份《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3、报告期内申请人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依据;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大幅下滑的原因;各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协议约定;相关约定及利润 分配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1)报告期内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依据 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388.53 万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按 10%提取的法定公积金 1,138.85 万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10,249.68 万元。 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380.45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按 10%提取的法定公积金 338.04 万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1-41 3,042.40 万元。 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69.69 万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按 10%提取的法定公积金 76.97 万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692.72 万元。 (2)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分别为 10,249.68 万元、 3,042.40 万元和 692.72 万元,波动较大的原因一方面系公司自 2015 年发展智能 制造行业,并顺应智能电气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业务架构调整,其中智能制造业务 和智能电气业务中高压变频板块主要由子公司实施,导致母公司当期利润下降; 另一方面,子公司各年向母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存在差异,2016 年子公司合计向 母公司现金分红 7,200.00 万元,2017 年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 2,570.00 万元, 2018 年子公司由于业务增长迅速,资本性投入较大,现金流相对紧张,当期未 进行现金分红,导致 2018 年母公司净利润较低,其中 2016 年子公司现金分红金 额较大,主要系 2016 年 10 月公司 IPO 上市后子公司分配了以前年度累积的利 润所致,具体说明如下: ①母公司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年度 合并营业收入 母公司营业收入 母公司占比 2016 年 22,852.43 21,106.53 92.36% 2017 年 22,903.30 11,509.86 50.25% 2018 年 40,795.42 22,670.48 55.57% 从上表可以看出,母公司营业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的比重由 2016 年的 92.36%下降至 2018 年的 55.57%,这主要在于公司智能制造业务的快速发展导致 的。一方面,自 2015 年开始,公司切入智能制造业务,2016 年下半年确立实施 智能制造和智能电气双轮驱动战略,而智能制造作为高门槛和高知识附加值领 域,技术人员不仅需要具备工业软件的开发、调试和应用等技术,还要具备其他 1-42 下游行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营,公司原有人才、技术储备不足以满意智能制造 业务开展的需求,为更好的引进行业高端人才及考核、激励等原因,公司智能制 造业务主要依托子公司能科瑞元进行。另一方面,公司原有的智能电气业务主要 以传统软启动器、小功率变频器为主,2017 年以来受下游行业去产能和行业投 资放缓等因素的影响,销售规模有所下降,2017 年智能电气收入下降 9,132.15 万元,降幅为 41.60%。因此,公司进行业务转型,着力发展技术含量更高的高 压变频器、高压软启动等产品,同样为了便于引进相关高端人才及考核、激励等 原因,公司主要以子公司上海能传进行高压变频器等产品及技术的研发。 随着市场渠道布局和生态圈建设的完善,智能制造业务快速发展,而智能电 气业务中的高压变频器等产品也实现了突破,上述能科瑞元、上海能传等子公司 的业务收入逐年快速增长,2017 年和 2018 年智能制造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 966.37%和 110.75%,已成为公司重要的业务增长点和利润来源,从而导致母公 司营业收入占比大幅下降。 ②母公司净利润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净利润 年度 母公司净利润 子公司现金分红 剔除子公司分红后净利润 2016 年 11,388.53 7,200.00 4,188.53 2017 年 3,380.45 2,570.00 810.45 2018 年 769.69 0.00 769.69 1-43 从上表可知,子公司各年向母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存在差异,其中 2016 年子 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较大,主要系 2016 年 10 月公司 IPO 上市成功后子公司分配 了以前年度累积的利润。而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2018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 期涨幅为 78.12%,其中智能电气和智能制造业务增长 51.17%和 110.75%,其对 运营资金的要求进一步增加,资本性投入较大,现金流相对紧张,因此为保障业 务的可持续发展,2018 年子公司未进行现金分配。剔除子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的 影响,2017 年和 2018 年母公司净利润水平基本一致。 ③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实施智能制造、智能电气双轮驱动战略,其中智能制造业务主要由子公 司能科瑞元和瑞德合创进行,智能电气业务则由母公司、子公司上海能传、能科 瑞康和能科电气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科香港”)进行。公司主要子 公司情况如下: A.北京能科瑞元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能科瑞元从事智能制造业务,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7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族汇 725.00 14.50%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杰 355.00 7.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族湾 300.00 6.00%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全平 100.00 2.00% 李明升 20.00 0.40% 合计 5,000.00 100.00% 公司持有能科瑞元 70%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是发行人和能科瑞元的主要员 工,其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族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创族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及能科瑞元主要员工设立的 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能科瑞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4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20,970.46 7,430.37 2,037.38 负债总计 2,228.63 1,334.15 320.19 所有者权益 18,741.83 6,096.22 1,717.19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12,397.88 6,922.52 902.07 净利润 3,445.62 1,579.02 -150.13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能科瑞元合并 报表数。 B.上海能传电气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上海能传从事智能电气高压变频业务,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50.00 55.00% 张琦 2,250.00 45.00% 合计 5,000.00 100.00% 其中少数股东张琦为上海能传执行总经理竺伟的配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上海能传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7,498.63 7,416.17 3,640.53 负债总计 1,385.16 2,231.21 1,216.32 所有者权益 6,113.47 5,184.96 2,422.21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4,139.52 2,560.62 498.31 净利润 928.51 527.42 -338.65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上海能传合并 报表数。 C.北京瑞德合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瑞德合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事智能制造业务。报告期内,瑞德合创主 1-45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3,793.26 2,172.61 1,800.05 负债总计 694.21 47.10 17.76 所有者权益 3,099.04 2,125.51 1,780.29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2,846.04 1,177.91 14.26 净利润 973.54 345.22 -49.54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瑞德合创合并 报表数。 D.北京能科瑞康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能科瑞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事智能电气业务。报告期内,能科瑞康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5,810.67 6,301.13 8,856.98 负债总计 782.35 1,511.81 2,592.52 所有者权益 5,028.32 4,789.32 6,264.46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1,229.20 2,225.81 938.46 净利润 239.00 1,094.86 257.18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能科电气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能科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事智能电气业务。报告期内,能科香港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6,789.06 2,981.81 2,694.37 负债总计 2,621.85 693.89 451.68 1-46 所有者权益 4,167.21 2,287.93 2,242.70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4,550.18 509.52 - 净利润 607.75 45.23 169.44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能科股份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协议约定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持续分红能力,能科股份下属子公司之能科瑞元、上海能 传、瑞德合创、能科瑞康、能科香港(是下属公司中收入和利润规模较大的企业), 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进行了如下约定:“公司在具备分红条件(当年盈利且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考虑公司当年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现金流等 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能科股份下属其他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未对利润分配的比例进行具体约定, 但上市公司在自身的《公司章程》中约定:“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 子公司)具备分红条件(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考虑下属子公司当 年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现金流等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公司应督促 各下属子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 50%。”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约定有助于在保证子公司自 身业务发展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将利润尽可能留在上市公司,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况。 (4)子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2016 年,子公司向母公司的分红金额为 7,200.00 万元(其中能科瑞康向母 公司分红 5,000 万元, 能科香港向母公司分红 2,200 万元)。2016 年子公司现金分 红金额较大,主要系 2016 年 10 月公司 IPO 上市后子公司分配了以前年度累积 的利润。 2017 年,子公司向母公司的分红金额为 2,570.00 万元(即能科瑞康向母公 司分红 2,570 万元)。2017 年,公司进行业务结构转型,一方面智能电气业务收 入大幅降低(收入较上年下降 42.68%),另一方面,智能制造业务面临快速发展 1-47 (收入较上年增长 966.37%,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由 4.25%上升到 45.23%),导 致当年各个子公司资金投入很大,因此当年只有现金流状况较好且盈利状况较好 的子公司能科瑞康对母公司进行了分红 2,570 万元,其余子公司均不具备当期分 红条件,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发展,因此其余子公司未进行分红。 2018 年,公司公司战略转型取得良好进展,业务快速发展,营业收入较上 年同期涨幅为 78.12%,其中智能电气和智能制造业务 分别增长 51.17%和 110.75%。与此同时,近年来制造业转型升级成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 场,智能制造成为带动产业转型的新引擎,智能制造产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公司致力于成为领先的智能制造先进技术提供商,因此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仍需 要加大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投入,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奠定在行业中 的市场领先地位,其对运营资金的要求进一步增加,资本性投入较大,现金流相 对紧张,为保障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2018 年子公司未进行分红。 综上,报告期内,能科股份下属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均基于子公司实际经 营状况,在综合考虑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目标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和子公 司公司章程的要求作出的决策,相关利润分配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公 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约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2)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分配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报告期内发行人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大幅下滑,一方面系公司业务架构调整,智能制造业务和智能 电气业务中高压变频板块主要由子公司实施,导致母公司当期利润下降,另一方 面系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运营资金的要求进一步增加,子公司现金流相对 紧张,为保障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母公司的分红所致;(4)发行人子公司 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协议约定及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问题 6: 关于小股东占款。申请人持股 3.27%的股东、子公司联宏科技前股东龚军 1-48 占用联宏科技资金,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余额分别为 496.65 万元、1228.77 万元,2018 年 5 月 31 日余额为 1062.05 万元。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该项资金占 用的形成原因,截至目前是否已经归还,是否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请保荐机构 和申请人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联宏科技系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的子公司,该交易于 2018 年 12 月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并于 2019 年 4 月实施完毕。该交易实施完 成后,联宏科技实际控制人龚军持有上市公司 3.27%的股权。在该交易实施完成 之前,龚军未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联宏科技在被上市公司收购前,存在向其实际控制人龚军及其关联企业拆借 的资金情形,具体如下: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1-5 月末,联宏科技向龚军及其关联企业拆 借的资金余额分别为 496.65 万元、1,228.77 万元和 1,062.05 万元。该拆借资金系 联宏科技实际控制人龚军在其控制企业之间进行资金调度,主要用于满足龚军个 人或者关联企业临时性资金需求。报告期内,联宏科技与龚军及其关联方产生的 资金拆借金额逐年降低。截至 2018 年 8 月末,联宏科技与龚军及其关联方之间 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已经完结,此后联宏科技也不再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 往来的行为,不存在坏账风险。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前述拆借资金系联宏科技实际控制人龚军 在其控制企业之间进行资金调度,主要用于满足龚军个人或者关联企业临时性资 金需求。截至 2018 年 8 月末,联宏科技与龚军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 往来已经完结,此后联宏科技也不再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行为,不 存在坏账风险。 问题 7: 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申请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 且金额较大,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存在前述问题的原因,与净利润不配比的原因 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49 回复: 1、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且金额较大的原因 (1)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收到现金的配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40,795.42 22,903.30 22,852.4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707.19 22,487.64 12,010.55 比例 80.17% 98.19% 52.56% 2016 年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石油化工、钢铁冶金等下游行业经营状况属 于周期性低谷,客户回款周期有所延长,导致当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上年末 增长 12,458.15 万元,涨幅 45.46%,进而导致当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幅降低;2017 年起公司逐步进行业务转型,智能制造业 务收入快速增长,而智能电气业务收入大幅度降低,同时公司加大的应收账款的 回款催收力度,当年回款比例达到 98.19%,较上年快速增加;2018 年随着收入 的快速增长,加上公司收入确认存在季节性的特点,以下半年为主,部分收入截 止年末尚未回款,从而导致收入回款比例较上一年度略有下降。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负的原因 除销售回款因素的影响外,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负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净利润 6,300.45 3,814.82 4,238.4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261.77 -838.13 -2,069.8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减少(增加以“-” -6,588.68 -1,277.71 -12,458.15 填列) 预付款项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719.12 -2,435.86 -101.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6.97 -2,847.88 -5,242.34 1-50 ①2016 年经营性现金净额为负的分析 2016 年较 2015 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 12,458.15 万元,存货增加 2,069.83 万元,两者合计增加 14,527.98 万元,是公司 2016 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 额为负的主要原因。 ②2017 年经营性现金净额为负的分析 2017 年较 2016 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 1,277.71 万元,预付款项增加 2,435.86 万元,应交税费减少 1,625.85 万元,三者合计影响金额为 6,169.43 万元, 系公司 2017 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 ③2018 年经营性现金净额为负的分析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 6,588.68 万元,系公司 2018 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金额较大主要系应收款 项增加所致。由于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该等企业受到 其内部资金预算等因素的影响,回款速度一般比较慢、回款周期比较长,但该等 客户的信用度较高,产生坏账的风险较低。公司目前逐步加大收款力度,报告期 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情况逐年好转,能有效保障未来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配比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负,与净利润不配比的原因主 要系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客户结构导致的。公司业务包括智能制造、智能电气, 其中智能制造业务主要向航空、航天、兵器、高科技电子等领域的制造企业提供 以“智能制造”为最终目标的整体解决方案服务;智能电气主要面向石油化工、 钢铁冶金、煤炭矿山、电力新能源等行业,通过提供节能电气设备与技术服务, 实现从生产设备控制、生产过程监控、工艺运行优化到节能增效目标的整体解决 方案。 因此,一方面客户集中于航空军工、电子制造、石油化工、钢铁冶金、电力 新能源等行业,下游客户及最终用户主要为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这类客 1-51 户规模大、行业地位高、实力较强、业务持续性好、市场信誉度高,是公司长期 合作并予以持续关注和服务的重点对象,因此给予客户的信用周期较长,加上上 述客户普遍存在资金预算管理的特点,导致各期末应收款项余额较大。此外,公 司收入存在季节性的特点,客户一般在上半年制定采购计划,而智能制造和智能 电气系统解决方案本身具有定制化的特点,从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向上游软件供应 商进行采购,到公司根据客户的行业特点和需求进行包括系统集成、安装实施、 深度应用开发环节在内的具体项目实施,亦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项目实施完毕、 客户验收一般集中在第四季度。因此,年末时会存在部分收入尚未回款,从而导 致收入回款不高。 另一方面,由于公司以整体解决方案或系统集成为主,高附加值为主要特点, 研发优势为主要的核心竞争力,为保障可持续发展,公司需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及 引进行业内高素质核心技术人才,报告期内研发支出及支付给员工的现金呈快速 上升趋势,这也是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配比主要系公司业 务模式所致,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符合所处行业情况。由于下游客户的特点,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营业收入,而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和研发费用则逐年快速上升,从而导致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负。 随着公司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业务,开拓新客户群体,加大收款力度,2018 年公 司净利润大幅上涨,经营性现金流量也较以前年度明显好转。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负且金额较大主要系应收款项增加所致,这主要系发行人业务模式和客 户特点所致,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符合所处行业情况。 问题 8: 关于股权质押。公司实际控制人祖军、赵岚、于胜涛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比例 较高,其中于胜涛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达到 100%。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并披 露:(1)于胜涛股权质押的原因、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实际财 1-52 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2)股权质押是否符合最近监管规定,在压力测试情 景下尤其是极端市场环境下,是否存在因质押平仓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是否制 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及有效性;(3)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控制权变更的 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1、于胜涛股权质押的原因、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实际财 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 (1)于胜涛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告知函回复出具日,于胜涛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及融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股数(万股) 融资金额(万元) 于胜涛 1,212.40 9.60% 1,212.40 7,400.00 (2)股权质押的原因、资金具体用途 截至本告知函回复出具日,公于胜涛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姓名 质押股数 质押比例 质权人 初始交易日 计划回购日 675.40 55.71% 兴业证券股份有 2016-12-8 2019-11-8 于胜涛 537.00 44.29% 限公司 2017-3-27 2020-1-27 合计 1,212.40 100.00% - - - 注:质押比例=质押股数/股东持股总数 于胜涛股权质押均系因为个人资金需要,所融入资金用途主要为个人投资、 购置物业及支付股票质押融资的利息等。上述融资用途符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 根据于胜涛(甲方)与相关证券公司(乙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协议》,质权实现的情形主要包括:(1)因甲方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购回 交易或证券解除质押、资金划付无法完成的;(2)待购回期间,收盘后股票质 押回购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警戒(或最低)履约保障比例,甲方未按照协议约 1-53 定及时提前购回且未采取措施使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履约保障比例高于或等于警 戒履约保障比例的;(3)待购回期间,任何一交易日中按标的证券即时价格计 算,甲方盘中履约保障比例低于 125%的;(4)出现协议约定的甲方应当履行提 前购回义务而甲方未履行相应义务的;(5)乙方根据协议要求甲方履行提前购 回义务而甲方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形。 出现违约情形,质权人将向证券交易所申报违约处置,并处置该笔回购交易 涉及的全部或部分质押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并划付资金,以实现质权人质权, 剩余金额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4)实际控制人实际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截至本告知函回复出具日,于胜涛股票质押协议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情 形、不存在要求提前偿还本息、提前行使质权的情形,尚不存在到期无法清偿导 致的平仓风险。 如出现股价大幅波动风险,于胜涛具有一定的个人筹资能力。于胜涛经营企 业多年,积累了一定的个人资产;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 用报告》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的公开信息, 于胜涛资信状况良好,无失信记录,报告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记录。因此,于胜 涛可以通过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筹 措,保证偿债能力。 2、股权质押是否符合最近监管规定,在压力测试情景下尤其是极端市场环 境下,是否存在因质押平仓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是否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 相关措施及有效性 (1)股权质押是否符合最近监管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18〕 4 号)的规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以 下简称“《新办法》”)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 1-54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6 号)(以下简称“《股 票质押回购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起施行。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于胜涛与相关证券公司之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未发 生违约的情形,双方交易符合《股票质押回购通知》之相关规定。 根据于胜涛与相关证券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参照 《新办法》的主要核心条款,于胜涛与相关证券公司之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的条款设置原则符合《新办法》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①于胜涛为自然人,不属于“金融机构或者从事贷款、私募证券投资或私募 股权投资、个人借贷等业务的其他机构,或者前述机构发行的产品”,符合《新 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②根据交易文件,股票质押的融出方不属于“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 管理的公开募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符合《新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③于胜涛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初始交易金额均超过 500 万元,符合 《新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④于胜涛所质押股票的回购期均不超过 3 年,符合《新办法》第二十六条之 规定。 ⑤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查 询》,截至 2019 年 4 月 3 日,发行人股票整体质押及冻结比例为 32.11%,单一 证券公司或资管计划作为融出方接受的股票质押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整体 质押比例符合《新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⑥股票质押率根据相关股票质押协议约定和近期市值情况,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质押率在 18%至 29%之间,不高于 60%。质押率是指初始交易金额与质押 标的证券市值的比率。符合《新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综上,于胜涛的股权质押符合《新办法》及《股票质押回购通知》的监管规 定。 (2)是否存在因质押平仓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 1-55 根据于胜涛与相关证券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其他相 关协议,上述股票质押的预警线及平仓线如下: 单位:万股、元/股 股东姓名 质押股数 预警线 平仓线 预警价 平仓价 于胜涛 1,212.40 * * * * 注:预警线及平仓线为合同约定比例,预警价及平仓价数据按照市值/负债=维保比例的 公式计算。 对上述股票质押进行股价下跌情景压力测试,主要假设为:①以 2019 年 6 月 13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20.02 元/股为基准;②在市场极端环境下,发行人股 价在 20.02 元/股基础上,连续跌停时,需要补充质押的情况;③以触及补仓条件 当日负债情况计算补仓数量,并以最低需补仓数量进行补仓。 具体测算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股/元 股价累计 假设 需要补 累计质押数占 累计质押数占发 累计质押数 下跌幅度 股价 仓股数 总持股数的比例 行人总股本比例 10% 18.02 * * * * 20% 16.22 * * * * 30% 14.59 * * * * 40% 13.14 * * *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股价远高于于胜涛股权质押的预警价和平仓价,公 司经营状况良好,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质押平仓风险较小。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及有效性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状况及资产状况良好,资产处置、贷款、 上市公司分红等资金筹措的渠道通畅,即使出现因系统性风险导致的公司股价大 幅下跌的极端情形,实际控制人追加保证金、补充担保物、偿还现金或提前回购 股份等措施的执行能力较强,可以避免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处置。 为维持控制权的稳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祖军、赵岚、于胜涛已出具书 面承诺:“1、本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按期对所负债务进行清偿并解除股权质 押的能力,本人将按期偿还质押借款本息并解除股权质押,确保公司控制权的稳 1-56 定性;2、本人将积极关注二级市场走势,及时做好预警工作并灵活调动整体融 资安排,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触及平仓线,本人将采取提前偿还融资款项、追加 保证金或补充提供担保物等合法措施,避免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被处置;3、本 人将继续维持对公司的控制,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不排除采取通过二级市场增 持等措施,维持对公司的控股权。” 综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经制定了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有效措施,因股 票质押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2012 年 3 月 10 日,祖军、赵岚、于胜涛签署《一致行动人确认和承诺函》, 约定在三方均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内,在发行人的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 因此能科股份实际控制人为祖军、赵岚、于胜涛,其中祖军、赵岚为夫妻关系, 三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6,062.0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8.01%。截至本回 复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祖军、赵岚、于胜涛持股情况如下: 于胜涛 祖军 夫妻 赵岚 9.60% 19.93% 18.48%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祖军、赵岚、于胜涛为公司前三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48.01%的股份,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 10.00%,公司其余股东持股较为分 散。根据目前上市公司的股价走势情况、实际控制人祖军、赵岚、于胜涛持股情 况和股权质押的平仓预警线、个人资信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祖军、赵岚、于胜涛所持股份被平仓的风险较小,上市公司一致行动人控制权 变更的风险较小。 如果后续因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恶化、市场剧烈波动或发生 其他不可控事件,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质押股份全部被强制平 仓,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可能面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 1-57 险,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而给公司业务或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于胜涛股权质押出于正 常个人融资需求,其财务状况良好,资金筹措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开展的股票 质押交易符合最近的监管规定;(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于胜涛股权质押履约保 障比例均高于警戒线和平仓线,被平仓的风险较低,且于胜涛有能力通过提前回 购股票或者提前还款等应对措施来确保质押的股份不被强制平仓,相关股权质押 融资发生违约的风险较小,平仓风险较小;(3)发行人目前除实际控制人之外的 股东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公司实际控制人制定了有效的防范和处置措施来应对股 价下跌而出现的平仓风险,维持控制权稳定。同时,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 提示了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以下无正文) 1-58 (本页无正文,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能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增发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之签章页)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9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能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增发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高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0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能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增发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之声明页) 本人已认真阅读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之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 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 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李翔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