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2020-03-0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能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科股份”或“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对能科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1441 号)核准,能科股份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增发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2,892,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27 元,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99,996,8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907,080.17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83,089,759.83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全部到位,
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出具
了天圆全验字[2019]000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
理,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招股意向书》,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
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基于数字孪生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平台 17,946.91 13,400.00
2 高端制造装配系统解决方案 10,839.13 7,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37,786.04 30,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现阶
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
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
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可
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投资审批和执行程
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
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
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裁审批;
3、财务管理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本次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是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78,093,612.80 1,392,313,874.25
负债总额 185,275,178.92 333,748,23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09,712,355.17 971,171,538.32
2019 年 1-9 月
项目 2018 年度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69,740.93 -60,420,071.58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5,292.96 万元,本次委托理
财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88.93%;若公司上述货
币资金余额加上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则委托理财金额占货币资金比
例为 29.76%。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
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能科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能科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能科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高 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