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20-03-05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委托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本次放弃控股子
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不良影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放弃
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付立家 石向欣 杨晓辉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