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股份:能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9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该事项提交给我们
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
2、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项目组成员具备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
和经验,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
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见的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石向欣 刘正军 温小杰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