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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能科股份: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21-04-29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我们阅读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以及相关董
事会报告、财务报告,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报告、财务报告真实的
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
意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续聘 2020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我们认为:2020 年度,天圆全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业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圆
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对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我们认为:目前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相关的劳动人事制度,与公司当期业绩相匹配,目
前的薪酬水平能对公司管理层形成激励作用,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考核和薪酬的结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
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
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以及 A 股非公开发行批文有效期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公司 2020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各
项制度规定开展经营,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
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
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七、对于会计政策变更,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2018 修订)(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
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调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相关条款事项,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政府部
门规划调整街道名称和加强公司治理能力需要对注册地址调整及修订相关条款,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相关条款。




    (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石向欣                         刘正军                        温小杰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