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0-12-24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
履行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炀资源”、“上市公司”、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 2020 年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
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梁宏勇、陈骥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梁宏勇、陈骥
(五)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
4、查看上市公司 2020 年至今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5、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明细、募集资金使用主要合同等资料;
6、审阅公司 2020 年定期报告;
7、核查上市公司 2020 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本次对松炀资源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经营状况等。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对松炀资源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察
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对“三会”文件、公司章程、治理制度及内控
制度、信息披露文件等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核查意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松炀资源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
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三会”程序合规、文件齐备,公司
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
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对松炀资源已披露的公告进行查阅和复制,并就已
披露公告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与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和确认,就已披露事项的详
细情况进行了解;查阅松炀资源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就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情况进
行访谈。
核查意见:松炀资源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内容及格式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及
关联交易的相关凭证等,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询问公司独立性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意见:松炀资源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
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松炀资源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计凭证以及相关公告、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并与公司财务
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核查意见:松炀资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通过现场访谈了解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协议等情况,并与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就关联方、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
核查意见:松炀资源在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松炀资源不存在对外担保的事项,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手续与披露义务。
(六)经营状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对松炀资源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告进行查阅和复制,
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现场察看了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就已
披露公告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情况等
信息与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松炀资源上市以来至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
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本身经营情况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与持续盈利能力。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各
项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不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松炀资源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并安排现场检查
人员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和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
工作提供便利。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
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松炀资源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已建
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人员保持完全
的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
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信息
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违规进行关联交易等事项,
公司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的实施符合内控制度的要求;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
发生重大变化,所处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整体经营情况稳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宏勇 陈骥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