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炀: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2022-02-25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 松炀 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856 号)的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474,000 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 9.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12,166,3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55,955,7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6,210,6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090500 号验资报告,并按规
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松炀再
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与保荐机
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
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
公司将原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11720026736400)、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8002000001368558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63108925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7871829296),并注销上
述原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汕头市澄海农村信
用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
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
发生变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不变),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
海支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
澄海支行、英大证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
终止。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因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
人周耿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
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英大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陈骥先生接替周耿明先生继续
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保荐代表人变更事项,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限公司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英大证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公司
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
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因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
人陈骥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已从英大证券离职,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
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英大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周建人先
生接替陈骥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保荐代表人变更事项,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限公司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英大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公司
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
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项用途 存续状态
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 80020000013685 年产 18 万吨环保 已注销
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 582 再生纸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年产 18 万吨环保
631089255 已注销
广东松炀再 限公司汕头分行 再生纸项目
生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 11172002673640 年产 18 万吨环保 已注销
公司揭阳支行 0 再生纸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产 18 万吨环保再
667871829296 本次注销
司汕头澄海支行 生纸项目
汕头市松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8400002101201
新材料特种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正常使用
司深圳分行 00057943
纸有限公司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投项目“年产 18 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节
余募集资金合计 12,793.92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
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拟对结项
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
议案。
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余额(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已按照规定全部转出使用,为便
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日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
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限公司签订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