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面包: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18-093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吴
志刚先生(董事长)和一致行动人盛利先生、盛雅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7,091,16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6%,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公司大股东吴志刚先生(董事
长)和一致行动人盛利先生、盛雅萍女士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合计不超过 9,412,5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
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吴志刚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80,355,899 17.07% IPO 前取得:80,355,899 股
盛利 5%以下股东 14,214,992 3.02% IPO 前取得:14,214,992 股
盛雅萍 5%以下股东 12,520,270 2.66% IPO 前取得:12,520,27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1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吴志刚 80,355,899 17.07% 控股股东
盛利 14,214,992 3.02% 吴志刚配偶的弟弟
盛雅萍 12,520,270 2.66% 吴志刚配偶的妹妹
合计 107,091,161 22.76%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拟减持原因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区间
吴志刚、盛利、 不 超 过 : 不 超 2019/1/5~ 按 市 场 IPO 前 取 资金需求
大 宗
盛雅萍 9,412,52 过:2% 2019/4/4 价格 得
交 易
0股
减持,
不 超
过 :
9,412
,52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吴志刚先生承诺如下:
2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不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
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
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盛利先生、盛雅萍女士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
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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