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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科电器: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10-26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68                                 公司简称:飞科电器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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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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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丐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慧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2,516,677,834.88            1,690,234,122.35                 4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16,676,516.85            1,104,393,470.49                 64.50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0,635,457.93             237,647,480.58                  98.04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营业收入                        2,328,214,031.46            1,924,194,994.66                 2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0,156,446.36             346,861,565.04                  2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06,548,229.67             325,133,700.09                  25.0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45                        40.84   减少 16.39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1                         0.88                14.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1                         0.88                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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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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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说明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5.30         -16,823.25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
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2,596,391.88         8,520,932.14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908,589.07         9,106,677.23
                                                                            投资收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
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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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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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64,722.40             588,502.80    偿款及个人所得税
 支出
                                                                                   手续费返还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所得税影响额                              -1,637,528.31        -4,591,072.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4,802,584.94        13,608,216.6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5,55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条件股份                              股东性质
       (全称)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上海飞科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
                          352,800,000      80.99   352,800,000           无
公司                                                                                       法人
李丐腾                     39,200,000       9.00     39,200,000          无                境内自然人
黄金清                        390,000       0.09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林要兴                        382,801       0.09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万菱
                              341,880       0.08                 0       未知              其他
信新经济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林晓霞                        230,455       0.05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蒋飞剑                        161,700       0.0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沈宝安                        138,200       0.03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汤航                          136,800       0.03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黄颖                          128,683       0.03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黄金清                                                         3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90,000
林要兴                                                         382,801     人民币普通股       382,8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经济混
                                                               341,880     人民币普通股       341,88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林晓霞                                                         230,455     人民币普通股       230,455
                                               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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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飞剑                                                    161,7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700
   沈宝安                                                    138,2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200
   汤航                                                      136,800   人民币普通股     136,800
   黄颖                                                      128,683   人民币普通股     128,683
   杨亮                                                      121,5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5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
                                                             118,714   人民币普通股     118,714
   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李丐
                                                  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
                                                  司 98%股权。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大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
                                                  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前
                                                  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减比例           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货币资金            774,599,368.29     89,314,151.10         767.28%
                                                                       募集资金
固定资产            439,887,944.61    170,827,690.39         157.50%   在建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增加
在建工程            166,479,788.82    394,343,974.31         -57.78%   自建厂房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2,275,864.12     1,744,816.67          30.44%   厂区绿化形成的待摊费用增加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243,057.68     19,237,712.28          31.22%
                                                                       加,销售折扣和预提费用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79,219.75    13,462,837.54         -37.02%   预付工程款减少
预收款项             47,355,975.30     11,689,823.14         305.10%   预收经销商订货款增加
其他应付款           16,300,064.68     11,868,266.50          37.34%   应付电子商务促销费增加
                                             6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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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
                       635,027.52                            不适用    递延收益重分类
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23,620,016.91      12,431,315.07         90.00%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资本公积           687,348,939.61       3,222,339.61     21230.7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溢价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利润表                              期末金额         增减比例             变动的主要原因
                   金额(1-9 月)
                                        (1-9 月)
                                                                       收入增长,应交增值税增加相应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968,559.36       7,717,915.83         106.90%
                                                                       的附加税增加
管理费用            82,635,618.18      55,707,881.08         48.34%    研发费用、工资增加
财务费用            -6,337,109.86      -1,167,158.95         不适用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1,129,020.73         305,914.13         269.06%   计提的坏账损失增加
投资收益             9,106,677.23       4,736,831.54         92.25%    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           9,299,445.13      24,351,651.96         -61.81%   政府补助减少
营业外支出             206,833.44         117,996.91         75.29%    资产处置及其他支出总额增加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现金流量表                            期末金额         增减比例             变动的主要原因
                 金额(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470,635,457.93     237,647,480.58         98.04%    收入增加,销售回款增加
现金流量净额
收回投资收到的
                 2,432,400,700.00   1,487,500,000.00         63.52%    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赎回增加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
                     9,105,977.23       4,736,831.54         92.24%    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154,251.25       1,209,295.42         -87.24%   本报告期处置资产少于上年同期
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主体工程完工,本报告期在建工
                    41,308,035.46     118,131,296.98         -65.03%
长期资产支付的                                                         程投入较少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94,400,000.00   1,561,500,000.00         59.74%    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吸收投资收到的                                                         报告期内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727,726,600.00                            不适用
现金                                                                   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收到其他与筹资
                    25,681,400.00           6,000.00    427923.33%     有关的发行费、收到与资产相关
活动有关的现金
                                                                       的政府补助增加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支付     431,680,000.00     219,520,000.00         96.65%    分配的现金股利增加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                                                         报告期内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3,381,400.00                            不适用
活动有关的现金                                                         有关的发行费
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         350,266.24         114,410.63         206.15%   美元汇率波动
影响


                                             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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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6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435,600,000 股为基数,向截至 2016

     年 9 月 14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435,600,000 元。上述

     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31 和临 2016-034。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芜湖飞科电器有限公司提供

     2,873.53 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个人护理电器芜湖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飞科美发器具有限公司提供 2,000 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个人护理电器

     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以上借款期限皆为一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到期后,可滚

     动使用,也可以提前偿还。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21、临 2016-026。芜湖飞科电器有限

     公司和上海飞科美发器具有限公司已于 9 月底提前偿还了以上全部借款。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                                                                                          是否
                                                                                   是否有
诺               承诺                                                       承诺            及时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期
背               方                                                         时间            严格
                                                                                     限
景                                                                                          履行
与                      1、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公                      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司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首               公司   的全部新股。
次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未发
公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                      生需
      关于回购
开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014            要履
      股份及赔
发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年4      否     行承
      偿损失事
行                      1、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月             诺的
      宜的承诺
股                      漏,对判断飞科电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情形
票               控股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
并               股东   限售股份。
上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市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
相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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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丐腾先生承诺:
承                     1、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诺                     漏,对判断飞科电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实际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
                控制
                       售股份。
                人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也不由飞科
                       电器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
                       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公司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
                控股       飞科电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股东   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
                       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若本公司拟减持本公司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本公司将于减持前三个
     关于股份
                       交易日予以公告。
     锁定、持                                                           2014
                           本公司作为飞科电器控股股东,在锁定期满后两
     股意向及                                                           年4    是   是
                       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减持意向                                                            月
                       的股份。
     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丐腾先生承诺
                           自飞科电器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飞科电器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
                       满后,本人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
                实际
                       披露义务。在本人担任飞科电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制
                       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当年度本人直接
                人
                       或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
                           若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飞科电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
                                             9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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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
                  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若本人拟减持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本人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
                      本人作为飞科电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以及程序
                  (一)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同时
                  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下同)及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触
                  发稳定股价义务”)。
                  (二)程序:公司应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条件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制定或者要求控股股
                  东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公司回购公众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增持公司股份等),并在董
                  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若该等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
           公
                  准的,公司亦应立即启动审议程序。                             未发
           司、
                  稳定公司股价的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及               生需
关于稳定   控股
                  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   2014        要履
公司股价   股
                  确保不会导致本公司因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或   年4    是   行承
的承诺     东、
                  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增持公司股份违反法律   月         诺的
           实际
                  法规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委派的代表将保证在董事会、             情形
           控制
                  股东大会审议时投票赞成。
           人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应当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五个交易日内,
                  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或业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
                  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2、稳定公司股价实施方案的确定
                  (1)如各方最终确定以公司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
                  的措施,则公司承诺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最近一期
                  未分配利润 10%的资金为限回购社会公众股,具体回购
                  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回购期限应不超过
                  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五个月内实施。但股票收盘
                  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则公司可中止回购股份计划;股票收盘价连续四
                  十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
                  司可终止回购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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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各方最终确定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作为稳
定股价的措施,则控股股东承诺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
时所享有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为限,以不超过
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公司股
份。但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股票收盘价连续四十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3)如各方最终确定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增
持公司股份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以其上一年度薪酬总额的 50%为限,以不超过
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
购买/增持公司股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购买/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
价连续四十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终止实施购买/增持计划。
三、本预案的执行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
行上述回购或购买/增持义务时,应按照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公告程序
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
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
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五、约束措施
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
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如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
可等额扣减其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利润分
配。
3、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其增持/购买
义务的,则公司有权将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奖金予以扣留,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
持义务。
4、公司未来新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
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
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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