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科电器: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24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
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
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
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226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325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
务业务。2019 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 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387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37.22 亿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1.58 亿元。2018
年度立信共为 569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 7.06 亿元。所审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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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 家)、
批发和零售业(20 家)、房地产业(20 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 家),资
产均值为 156.4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18 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1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 1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 2017
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2018 年 3 次,2019 年 0 次;2017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3 次,
2018 年 5 次,2019 年 9 次,2020 年 1-3 月 5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证 在其他单位兼
姓名 执业资质
券服务业务 职情况
担任 1 家其他公
项目合伙人 潘莉华 注册会计师 是
司独立董事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江海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担任 2 家其他公
质量控制复核人 孟荣芳 注册会计师 是
司独立董事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潘莉华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1996 年 5 月至今 权益合伙人
殊普通合伙)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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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2008 年 8 月至今 业务合伙人
殊普通合伙)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孟荣芳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88 年 8 月-1999 年 12 月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副主任会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2000 年 1 月至今 高级合伙人
殊普通合伙)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
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
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77.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合
计 112.8 万元。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与 2019 年度审
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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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意见;在执行公司 2019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 2020 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
司独立董事就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
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
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我们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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