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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科电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科电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现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42号”《关于核准上海
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03元,募集资金
总额786,1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8,381,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727,726,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4月11日全部到位,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268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
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
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
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369,415.89        333,278.50

  负债总额                               106,421.38         57,355.18

  净资产                                 262,994.51        275923.31

              项目                  2019年1-12月       2020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32.28         12,938.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72.16         26,665.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260.00            30.00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62,418.8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40,024.3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
的比例为3.2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
为1.9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
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存在负有大
  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
  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主要收益风险
  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
  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本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已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分别发表独立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不含税)     本金金额
  1       银行结构性存款          1,500              500         50.05        1,000

         合计                     1,500              500         50.05        1,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5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0.57%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07%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000

总理财额度                                                                    2,000

  注:实际投入金额为期间单日最高余额,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飞科电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
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飞科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秦成栋                    董 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