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独立董事对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0-30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
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
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
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徐伟建、孙群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