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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友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16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8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5 日、2018 年 3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万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0 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
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
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徐伟建、孙群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