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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友国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19-030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一、概述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 财会〔201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
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其他
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9 年 4 月 25 日,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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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
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五)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往期财务数据。执行新
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2
《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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