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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友国际: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8-28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
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徐伟建、孙群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