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3-13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徐伟建、孙群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