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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友国际: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1-038
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转股代码:191599          转股简称:嘉友转股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如双方无异议
自动延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预计将为公司在合同有效期
内锁定不少于 500 万吨从蒙古矿山到中国用户的主焦煤销售收入,有利于提升供
应链贸易业务规模,扩大中蒙跨境综合物流服务业务量。本合同的签订是公司落
实经营计划,实现经营目标的重要举措。本合同签署并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
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供应链贸易业务实施过程中受中蒙口岸通关政策、煤炭
市场行情等多方因素影响,最终主焦煤销售数量以及实际为公司增加营业收入和
利润存在不确定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我国与蒙古国双边关系发生变
化或其国内发生政治动荡、经济环境变化、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 合同签署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11 日,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嘉宸国际贸易(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国家能源集团
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焦化公司”或“甲方”)签订《战略合作框
                                    1
架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总数量不少于 500 万吨主焦煤。合作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 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英利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1110)
    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28 日
    注册资本:430,300 万元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
    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焦化公司下辖乌海市天信精洗煤有限公司、国能乌海硝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海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能力为 420 万吨/年原煤、910 万吨/年洗煤、
610 万吨/年焦炭、52 万吨/年甲醇、18 万吨/年硝铵、30 万吨/年焦油加工、8 万
吨/年粗苯加工,仓储能力 1,500 万吨/年,火电机组为 2×200MW,专用铁路和
铁路专运线计 118 公里。
    煤焦化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同主要条款
     1、 合作期限:从本协议生效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协议到期后,
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
     2、 产品:蒙古主焦煤和 1/3 焦煤,以及其他符合甲方需求的蒙古煤炭产
品。具体产品及规格由乙方提供。
     3、 原产地:本合同项下所供煤炭采自位于蒙古国南戈壁省的 TT 煤矿或采
自双方同意并书面认定的任何其它煤矿。
     4、 总数量:基于本协议确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将优先从乙方采购、乙
方优先向甲方供应煤炭。乙方每年进口总数量的 50%+/-10%供应给甲方。在合作
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采购、乙方供应的总数量不少于 500 万吨(非乙方原因导
致的供应不足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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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交货地点:本合同范围内交货地点为内蒙古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
海关监管区。
       6、 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委托乙方所属母公司的物流子公司提供运输服
务。
       7、 本协议为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
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予以明
确,具体合同中与本框架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框架协议与
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8、 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之日起生效。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预计将为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锁定不少于 500 万吨从蒙古矿
山到中国用户的主焦煤销售收入,有利于提升供应链贸易业务规模,扩大中蒙跨
境综合物流服务业务量。本合同的签订是公司落实经营计划,实现经营目标的重
要举措。本合同签署并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 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供应链贸易业务实施过程中受中蒙口岸通关政策、煤炭市场行情等多方因素
影响,最终主焦煤销售数量以及实际为公司增加营业收入和利润存在不确定的风
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我国与蒙古国双边关系发生变化或其国内发生政治
动荡、经济环境变化、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
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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