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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友国际: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1-043
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每股转增股份 0.3 股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除权(息)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条件流通股
                                                  日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1/6/11       -             2021/6/15    2021/6/16    2021/6/15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19,525,070 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219,525,070 元,转增 65,857,521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85,382,591 股。
                                          1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除权(息)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条件流通股
                                                日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1/6/11       -            2021/6/15       2021/6/16    2021/6/15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序号                                     股东名称
          1                嘉信益(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韩景华
          3                                          孟联
          4                                          白玉
          5                                      侯润平

          6                                      王本利
          7                                      武子彬
          8                                      唐世伦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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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
有关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待个
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
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
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9 元。如相关股东取得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
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现金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81 号)的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按股票名
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9 元。
    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
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
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
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 元。
    (5)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公司股本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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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19,525,070         65,857,521       285,382,591
(流通股)
1、 A 股                     219,525,070         65,857,521       285,382,591

三、股份总数                 219,525,070         65,857,521       285,382,591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 285,382,591 股摊薄计算的 2020 年度每股
收益为 1.2622 元。
   注:公司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 219,520,000 股,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2 月 18 日开始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已累计转股 5,070 股,
故本次变动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219,525,070 股。


    七、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公司联系: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998888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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