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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友国际: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7-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嘉友国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友国际”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证券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保证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含)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

险保本的证券公司受益凭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等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1号)核准,嘉友国际于2020年8月

5日公开发行了每张面值100元、面值总额72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扣除各项发行费6,199,056.60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800,943.4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8月1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

字[2020]第ZB11577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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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4,000.00元,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利息收入653,493.16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7,893,723.43元,募集资金专户

手续费支出30,79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元,募集资金尚余721,993,369.99

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

现金管理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

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保证资金安全。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

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

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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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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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沈玉峰                     程万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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