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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友国际: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2-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嘉友国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友国际”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08 号”文核准,嘉友国

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1,575,446 股,每股发行价格 18.49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829,996.5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77,089,896.12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全

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B1154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

以下项目:
                                                                         单位:元
                                                    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服务贸易基础   嘉易达海关监管场所储煤棚
                                                    176,000,000     176,000,000
    1     设施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项目        嘉易达海关监管场所储煤棚   220,000,000     220,000,000
                                                   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道路及场地硬化和配套设施
                              设备建设项目
                                    小计           396,000,000     396,000,000
    2              购置装载机车辆项目               50,000,000      5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37,830,000   131,089,896.12
                       合计                        583,830,000   577,089,896.1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1,089,896.12 元,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36,854,945.75 元(含利息收入及部分应付的发行费用)。

三、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

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

四、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程序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