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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友国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2022-06-16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2-045
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5 号)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1.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7,8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64,498,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3,302,000 元。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0040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前次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 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
型)、对外投资设立新疆嘉友恒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收购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
                                     1
限公司 100%股权、甘其毛都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智能物流
综合系统、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截至 2021 年末,公司累计投入
73,248.73 万元,投入进度 92.80%。
    截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289.09
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
(含 5,000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借用资金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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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涉及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
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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